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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利得稅的常見問題. 香港公司每年只須繳付利得稅,法團首200萬港元的稅率為8.25%,其後利潤按16.5%徵稅;獨資或合夥業務的非法團業務,兩級利得稅稅率分別為7.5%和15%。. 如公司沒有盈利,無須繳交利得稅。. 利得稅是根據課稅年度內的實際利潤而徵收的 ...

  2. 香港稅務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如果納稅人從事賺取有關利潤的活動的地點不在香港,無須在香港納稅,但需向香港稅務局申請稅務豁免或事先裁定。

  3. 獨資經營業務的東主或合夥業務的合夥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法律責任,作為自僱人士而支付的強制性供款,可扣除上限為每人港幣18,000元. 計算應評稅利潤時,以下項目不可扣除. 家庭或私人開支及任何非為產生應評稅利潤的支出. 用於改進方面的成本及任何資本性的開支. 可按保險計劃或彌償合約收回的支出.

    • 個人所得稅稅率
    • 個人所得稅免繳項目
    • 個人所得稅減免項目
    • 關於反避稅
    綜合所得,適用3% - 45% 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經營所得,適用5% - 35% 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徵稅款的,應當補徵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4. 3年累計盈利 ≥ 5,000萬港元(前2年盈利3,000萬港元,近1年盈利2,000萬港元) *. 市值≥5億港元. * 盈利規定將會調高60%至8,000萬港元(前2年盈利4,500萬港元,近1年盈利3,500萬港元),並適用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上巿申請。.

  5. 2014年12月2日 · 恒生銀行「跨境企業創商機研討會」於2014年12月2日在上海舉行。. 康栢會計師事務所大中華區行政總裁羅漢文先生應邀出席研討會,並與參會嘉賓深入探討如何利用香港平台節省企業稅負。. 為了幫助企業全面拓展跨境業務,同時出席研討會的多位業內 ...

  6.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的低稅率優惠. 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國家重點扶持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15%. 免稅收入. 國債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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