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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要求公務員宣誓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2. 作出宣誓表示對政府及其下機構效忠屬具法律約束 力 的聲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 "《基本法》 ") 第一百零四條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 《基本法》,效忠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區") 。 公職人員 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最近作出 決定,訂明立法會議員在 若干情況下1,不符合擁 護 《基本法》和效忠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區的法定 要求和條件 ,而一經依法 認定,相關議員即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另一方面,在 《香港國安法》 實施後,政府要求新 入職公務員 須簽署文件, 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 香港特區。

  3. 2020年9月25日 · 在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如我們遞交立法會的文件所說基本法第九十九條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以及在公務員守則內對公務員操守亦有這一方面的要求同時在香港國安法第六條亦有提到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需要依法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以有關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其實也是公務員一貫的責任和要求。 我們希望透過宣誓或簽署聲明的方式,能夠將這個責任彰顯出來,亦讓公務員同事更加意識到這方面的責任和要求,是這樣一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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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1月15日 · 當局設有機制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如公務員有不當並違反誓言或聲明的行為當局會視乎個別個案實際情況按現有機制就有關的不當行為採取相應的紀律行動在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有關紀律部隊法例考慮作出懲處時當局除了考量行為的情節性質及嚴重程度等該公務員曾宣誓或作出聲明對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期望和責任已有所認知但仍然作出這些行為這一點也一定會在當局考慮之列。 完.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3分.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一月十五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二 二 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要求。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所有在二 二 ...

  6. 2021年1月15日 · 2021年1月15日. 公務員事務局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去年7月1日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他們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在部門發信四星期內簽妥並交回擔任部門首長等高職者並須宣誓該局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基本法公務員守則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一貫的期望和要求所有公務員均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基本責任。 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其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