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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些公司會訂出各式各樣的懲罰員工規定,像是「遲到一分鐘要扣多少錢」、「廁所上太久要扣多少錢」、「弄壞東西扣薪水來照價賠償」。 雖然大部分的人都認為犯錯本來就應該受到懲處,但其實有很多公司的扣錢規定早已違反了勞基法。 扣薪水懲罰員工已經違反勞基法,可依法開罰! 根據 勞基法第26條 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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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7年10月17日 · 員工犯錯 罰錢有違法嗎?. 從僱主角度來看,員工在工作上做錯事令公司損失,公司訂立罰則例如罰錢去彌補公司損失,可令員工因避免罰錢而減少工作出錯。. 但究竟罰錢有沒有違反勞工法例?. 扣薪有限制 歸因於僱員失職或疏忽. 根據《僱傭條例》第 ...

  3. 從僱主角度來看,員工在工作上做錯事令公司損失,公司訂立罰則例如罰錢去彌補公司損失,可令員工因避免罰錢而減少工作出錯。. 但究竟罰錢有沒有違反勞工法例?. 扣薪有限制 歸因於僱員失職或疏忽根據《僱傭條例》第32條,列明了有關扣薪的規定,因僱員 ...

    • 特別懲戒權
    • 扣薪的注意事項
    • 降職的注意事項

    特別懲戒權是指法律沒有規定,但透過雇主、員工之間的契約特別規定的處罰權利,是一種針對員工違約的處罰權利。例如常見的罰錢、扣薪、延長試用期等等。 因此,雇主可以對表現不佳的員工採取扣薪、罰款或降職等懲處,作為督促員工的一種手段。不過,這一種懲戒權既然是基於契約而來,雇主就必須「事先與員工約定」針對哪些事情可以處罰、如何處罰,不可以任意處罰員工,否則就沒有拘束員工的效力。 除了需要事先在契約中明訂懲處規則以外,還必須注意懲處要具備合理性以及必要性,不能做過於苛刻的約定,也不能濫用處罰的權利。 例如,在勞動契約中規定「面對客人必須永遠保持笑容,如果讓客人生氣就罰款5000元」,這種約定雖然有以客為尊的正當理由,但規定過於嚴苛、不合理,可能違反民法第72條「法律行為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屬於無效...

    扣薪,是一種最常見也最有效的懲處方式,不過如果你想要用扣薪當作懲處規則,請注意勞基法的規定。 依照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的工資當作違約金或賠償的費用。預扣的意思是指,你不能像租屋收押金一樣,事先扣一筆像是違約保證金的東西,來預防還沒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損害。例如,每個月工資3萬元,雇主不可以只給2.5萬,而預扣5千元作為懲處的押金、保證金,等待扣款。 此外,即便真的有處罰事由發生,雇主也不能在責任、金額確定以前就預先扣款。例如契約約定,「不能及時出貨送達給客人,扣相當損失的薪水做為補償」。假如某天發生無法及時出貨的狀況,必須等到確定某位員工應該負責、損失的大小以後才能扣薪,不能事先扣下5千、1萬,然後說多退少補。 如果違反勞基法的這個規定,員工還是有權向你請領全額的工資。

    降職比起扣薪、罰款是更嚴重的懲處手段。 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的工作,除了不能違反契約約定以外,還要遵守以下五原則: 1. 基於營業上的必要性,不可因為不當動機及目的而調動。 2. 不可調降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3. 新工作是勞工能力所及、可以勝任。 4. 如果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給予必要協助。 5.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降職如果涉及變更勞工的工作地點、場所或內容,雇主就必須在進行降職時注意上述事項。 雖然第2點要求調動時不可調降工資或其他勞動條件,但這不代表完全沒有減薪的空間。我國法院認為,如果確實是員工違反懲處規則在先,那麼雇主將勞工調動「不同」的工作內容,給予不同的薪水也是合理的,不是工資總額下降就違法。 例如,員工歷來工作態度不佳,也不遵守工作流程,影...

  4. 2022年7月21日 · 員工失誤導致公司有損失, 可要求賠償最高金額是多少? -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 ...

  5. 雇主要對勞工實施懲罰,必須事先在勞動契約中訂定並經過員工同意,根據過往法院判決,通常認為雇主對勞工的懲戒權力可分成一般懲戒權和特別懲戒權: 文章內容目錄. (1)一般懲戒權. 一、雇主制定遲到罰則,每遲到1分鐘扣10元. (1)一般懲戒權. 是指員工違反「法令」規定時,雇主員工有懲戒的權利。 例如:勞工因面試時未誠實告知自己的學經歷、提供偽造的證明,造成雇主損失,因違反勞基法§12Ⅰ (1)規定,雇主可依法進行解雇的懲戒;又或者雇主已事先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禁止洩漏營業秘密,員工違反規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雇主可依勞基法§12Ⅰ (4)規定依法解雇。 雇主為了管理方便,當員工犯錯時,妥善運用懲處規定來管理員工,像是記過、罰款、解僱等,法律上是認可的。

  6. 2021年10月18日 · 從雇主的角度來說,若是員工一直犯錯,甚至造成雇主損失,應該就是要直接解僱,也不用付資遣費,這樣才合理。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7. 特別常見的是有關「扣薪」的懲罰方式,勞動部和地方勞工機關都認為是違法的,因會違反 勞基法§22 薪資應全額給付給勞工之規定;然而,如果是約定的扣薪是屬於「非工資」的項目,例如:績效獎金、分紅、年終獎金等,並依照員工犯錯程度輕重扣發合理的比例則不違法。 另一方面,懲處也需要合理、不能濫用權利,例如:規定上廁所在3分鐘內要回座位否則罰錢、要求服務不能被客訴否則記警告,這些規定過於嚴苛不合理,便屬於無效的條款規定。 後續小編還會分享有關勞動契約如何約定及約定的重點,別忘了 加入518企業LINE官方帳號 ,掌握最新的法令消息喔! 你可能還想看. 生意不好縮編人力,開除孕婦、職災員工恐違法! 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