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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概述. 在某些情況下,註冊業主不一定是有關物業的權益擁有人 (beneficial owner)。. 例如,註冊業主可能以受託人 (trustee) 或遺產代理人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身份持有物業。. b. 遺產管理書/遺囑認證書. 「遺產管理書」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是一種法院文件 ...

  2. www.eaa.org.hk › zh-hk › Information-Centre11. A little note on - EAA

    兩 者 的 分 別 關 係 到 繼 承 權 。 蔡 小 姐 的 兩 次 租 樓 經 驗 , 令 她 學 會 了 甚 麼 是 「 聯 權 共 有 」 和 「 分 權 共 有 」 。 第 一 次 租 樓 , 業 主 是 一 對 夫 婦 , 以 「 聯 權 共 有 」 形 式 擁 有 物 業 。

  3. Home About EAA About EAA Milestones Vision and mission Membership Standing Committees Organisational chart Corporate governance Performance pledge Privacy policy ...

  4. 家族安排契据 (deed of family arrangement) 记录各遗产受益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所达成的协议,不论是否依据遗嘱条款或法定安排。 此文件必须呈交税务局,以判定是否须按值缴纳印花税,若受益人之间的产业分配有馈赠或协议买卖的成份,便须缴付印花税。

  5. 當其中一個「分權共有人」過世時,他在物業擁有的業權將成為其遺產一部分,根據其遺囑的規定轉移至指定的受益人,或按無遺囑者繼承法律規定處理。

  6. 為促進地產代理的專業發展,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發展院與地產代理監管局 成為策略夥伴,舉辦一系列多元化的進修課程,讓您掌握多變的市場情 課程內容包括(2小時): • 家族辦公室的由來及發展狀況 • 成立家族辦公室的優勢與功能 • 富裕人士的財富增值技巧

  7. 兩者的分別主要在於繼承的權利。 聯權共有是共有業權的一種,所有共同 Joint tenancy is a form of co-ownership where all the 業主一起擁有整個物業,但個別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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