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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表格. 請使用以下指明表格向建築事務監督提交有關訂明通知及證明書。. 詳情可參閱 強制驗窗計劃"程序"及"指明表格". 表格. 表格編號. 說明. 網上遞交. WI1. 委任合資格人士及窗戶訂明檢驗/修葺的完工證明書.
屋宇署最新的電子表格已可從本署網頁www.bd.gov.hk下載,你可隨時隨地(如在辦公室使用電腦或在街上使用流動電子裝置)以電子方式填寫。 你亦可經互聯網直接提交大部份的電子表格,有助你節省在印刷及送交表格的成本。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如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強制驗樓/驗窗計劃的簡介.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獨立審查組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 ...
强制验楼/验窗计划的简介. 根据强制验楼计划,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超过3层高的住用楼宇除外) 的业主,须在接获独立审查组送达法定通知后,委任一名注册检验人员就楼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进行订明检验并监督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 ...
1. 簡介內容. 目的. 《 建築物條例》規定.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涵蓋範圍. 屋宇署執法的模式及程序. 服務提供者. 對業主提供支援.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責任. 適時維修/保養. 目的. 預防勝於治療,以定期檢驗和維修的方式,切實處理香港長久以來的樓宇失修問題。 簡介內容. 目的. 《 建築物條例規定.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涵蓋範圍. 屋宇署執法的模式及程序. 服務提供者. 對業主提供支援.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責任. 適時維修/保養. 建築物條例規定.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已於. 2012. 年6 月. 30. 日全面實施. 目標樓宇. 驗樓計劃— 樓齡30年或以上. 的私人樓宇* 計劃— 樓齡10年或以上. 的私人樓宇* *不高於. 層的住. 樓宇除外.
2021年4月7日 · 屋宇署每年會揀選目標樓宇,並以 掛號郵件方式向業主發出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 接獲法定通知後,業主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委任一名 合資格人 士 檢驗相關處所內所有的窗戶,監督檢驗後需要進行的修葺工程,並在檢驗及修葺後呈交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
強制驗窗計劃. 1. 在發出法定通知約一至兩個月前,屋宇署會向被選定為目標樓宇的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或將有關函件張貼在樓宇的顯眼位置,預先通知業主須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工程。 署方不會另行向個別業主發出預先知會函件。 2. 在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一至兩個月後,屋宇署會向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及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在發出法定通知後,有關樓宇名單會上載到屋宇署網站。 3. 樓宇業主如接獲根據強制驗窗計劃送達的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在指定期限內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 4. 該合資格人士須親自進行訂明檢驗,以確定窗戶是否已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 5.
请使用以下指明表格向建筑事务监督提交有关订明通知及证明书。. 详情可参阅 强制验窗计划"程序"及"指明表格". 表格. 表格编号. 说明. 网上递交. WI1. 委任合资格人士及窗户订明检验/修葺的完工证明书. (适用于由同一合资格人士进行检验及监督修葺) 详细资料.
2024年10月25日 · 「強制驗窗計劃」是香港政府於2012年6月30日開始實施的一項措施,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不包括高於三層的住宅樓宇)在接獲屋宇署的法定通知後,必須委託合資格人士進行驗窗,並負責必要的修繕工作,否則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