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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地產知識「地坪、建坪、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共有部分 (公設)、大公、小公、停車位、公設比建蔽率容積率」*1110107發表.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房地產知識→輕鬆了解「地坪、建坪、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共有部分 (公設)、大公、小公、停車位、公設比 ...

  2. 2010年12月6日 · 不過,如果交後發現坪數與契約記載的坪數差距範圍過大,例如買32坪的預售,結果只交付24坪的房子,不足部分已達25%,因建築技術容許誤差範圍在3%,個人認為此種情形已不在前開雙方約定之找補條款之所得解決的範圍內,應回歸民法規定,認為業

  3. 一、「本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法定之容積容率為300%、建蔽率為50%。 二、雙方同意由乙方委託專業知名建築師,針對區域環境、市場供需及設計規範,在建築法規允許下,設計符合雙方利益之最大總樓地板面積,並於本合建建物施工期間,依據施工圖面協助乙方監督施工。 三、雙方同意共同委請xx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為本合建契約、解釋、文件保管及監督契約執行。 四、甲方同意依據乙方規劃之合建進度,並按本合建契約相關各條款,密切與乙方配合,務期本合建契約有效依約執行。 五、有關本「合建大樓」之圖面,甲方全權授權乙方規劃及申請建造執照。 六、乙方有權將合建土地以外之其他土地依法所移轉之容積使用於本大樓之建築案上,但購買容積之價金及相關辦理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該移轉容積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涉。

  4. 2021年8月26日 · 合建分成. 不會先過戶,而是雙方約定好,房地價金的分配比例,等房子賣掉後,建商、地主再依約拆款分賬;如果約定價金分配比是,建商45:地主55,如果成交總額是一億元,則建商會分到4,500萬、地主分回5,500萬。 至於管銷成本,通常也會依比例分攤唷~ 安信 在這邊提醒大家. 合建案通常在房屋完工後或在合建契約上有特別約定,地主才需要把土地所有權依約移轉至建商或特定人名下. 不會在房子還沒開始蓋,就要地主移轉土地哦! 這點地主要特別注意! 如果地主仍然看得「霧煞煞」,那該怎麼辦? 地主若對合建案有疑慮,若有足夠的經濟條件,不仿考慮 委建 型式,安信建經提供的「全案管理」服務,從建築規劃、工程興建、銷售與物管售服,完整的ㄧ條龍的作業模式,大幅減少地主的困擾,現已成為土地活化的主要方式之一!

  5. 系爭房屋工程於0年1月27日開工,預定完工日為0年4月27日。系爭房屋於98年8月3日領取使用執照,則被告遲延天數計463天,已如上述。

  6. 1、我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規定:所謂「約定專用部分」即公寓大廈集合住宅「共有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 2、所以:約定專用部分「專用權」是指「特定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區分所有物「共有部分」或其基地或法定空地的特定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住戶規約」 (以下簡稱:規約)取得排他的使用收益權 (專用使用權) (註1)。 3、我國《民法》第799條第3項後段也規定:「……共有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特定所有人使用」。 4、關於「約定專用權」在實務上最常見的例如:約定屋頂平台、露台由特定區分所有權人單獨使用,法定空地的部分由特定的區分所有權人單獨使用。 六、 運用約定專用權,尚應注意以下三點:

  7. 2023年1月16日 · 申請執照: 無論申請「建造執照」、「拆除執照」、「雜項執照」與「使用執照」,需檢附申請書、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以及起造人相關資訊、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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