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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一旦逝世、因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而退休或基於罹患末期疾病的理由而按《強積金條例》獲發放其來自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將會享有政府的自願性供款及特別紀律部隊供款帶來的全部累算權益。
強制性公積金安排. 政府的僱員,除獲得豁免外,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稱《強積金條例》)的規管,必須參加一個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 (下稱「強積金」)計劃。. 政府作為僱主,已安排這些僱員加入一個已註冊的強積金計劃,並將僱主及僱員的強制 ...
政府強制性供款:這是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作出的供款。 現時的供款率為你的有關入息的 5% ,但受限於有關入息的上限。 政府自願性供款:這是根據政府供款率計算所得的供款額,在作出強制性供款後的餘額(即政府供款額減去政府強制性供款)。 如成員的主要職業屬於紀律部隊職級/職系,政府每月會為合資格的成員作出特別紀律部隊供款 (特別供款) 為他/她的基本薪金的 2.5% 。 特別供款是政府強制性供款及政府自願性供款以外的額外供款,並會存入個別成員的特別供款分賬戶。 當該成員合資格享有特別供款時,政府會因應他/她在紀律部隊試用期內的服務,為他/她作出一筆過的特別供款。 是項供款相等於該成員最近期受聘為紀律部隊人員的試用期期間賺取的基本薪金總額的 2.5% 。
僱主必須遵守強積金法例規定的責任,包括安排所有合資格的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為他們供款。 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作選擇 如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便必須讓現有及新加入的合資格僱員(如適用)作出選擇。
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 / 或文件給您。
政府及公務員按《 強積金條例》,每月作出供款. 適用於在2000 年6 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供款可以細分為5 種: 公積金計劃供款. 強制性供款月入5% 款 供 員 僱 ( 上限$1500) 強制性供款月入5% ( 上限$1500) C 及D合共為基. 本月薪5-25% #按服務年期增. 政 自願性供款. 加供款率. 府 D. 供 按服務年期而定. 款 特別紀律部隊供款. 軍裝人員限定,基本月薪2.5% 政府根據服務年期增加供款比率# ( 不包括特別紀律部隊供款) 僱員供款. 僱員強制性供款為每月入息5%,入息包括工作津貼,上限$1500,可作扣稅. 僱員自願性供款,可再分為兩大類: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稅務扣除額上限為每年港元60,000. 65 歲或#特定情況下才可提取.
新僱主的強積金計劃的供款帳戶;或 任何強積金計劃(不包括僱主營辦計劃)的 強積金個人帳戶。 此外,在僱員自選安排下,僱員在受僱期間,可於 每個公曆年作出一次選擇,把其在現職期間作出的 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由僱員供款帳戶轉 移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