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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4日 · 藝人楊明去年疑因酒醉下駕駛,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他原本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聞裁判官要他還柙候判時突推翻認罪,最終又再認同樣罪名,案件今 (4日)在東區法院判刑。 楊早前求情稱當時駕駛流量不多,事件中無人受傷,且願意就造成損失作全數賠償,望法庭能判非囚禁式刑罰。 裁判官判楊明即時入獄18日,停牌2年,罰款2000元,楊明聞判平靜,並即申請保釋獲准。 官指案情可見楊當時嚴重受酒精影響. 裁判官判刑時稱,即使沒有楊當時的酒精濃度數據,但縱觀案情可推斷出,楊嚴重地受酒精影響,神智不清,沒有能力控制車輛,楊容許自己攝取大量酒精後駕駛,屬極不小心的行為。 雖然楊稱案發後失去工作機會,損失達一百萬元,但裁判官認為是他咎由自取、自招惡果。

  2. 2022年12月22日 · 藝人楊明於2020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疑因酒醉下駕駛私家車撞壆,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被判監18天,早前向高院就刑期提出上訴,准以10萬元保釋候判決。 高院法官今(12月22日)早駁回上訴,楊明須即時服刑,楊明今早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下,聞判後表現

  3. 2022年9月22日 · 藝人楊明2020年疑酒醉下駕駛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雖然他就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不成立,但裁判官指他明顯嚴重受酒精影響,罔顧他人安全,就他的不小心駕駛罪,判楊入獄18天。. 楊認為刑期過重提出上訴,高院今 (22日)處理他的申請 ...

  4. 2022年12月22日 · 41歲男藝人楊明2020年8月於山頂馬己仙峽道駕駛時失事撞壆,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3項罪名,事隔兩年終於今日冬至判決。

  5. 2021年11月4日 · 法官詳細考慮完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以及辦方律師的案例和求情後,直指楊明容許自己嚴重酒醉仍然選擇駕駛,今次是咎由自取,自招惡果,法庭要明確表明是不會姑息酒後駕,以30日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求情條件,身為家庭經濟支柱的楊明,每月以4萬元

  6. 2022年9月22日 · 楊明在2020年8月於山頂馬己仙峽道駕駛時失事撞毀港島八十年歷史石牆,被警方控以「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化驗」共3項罪名,及後法官已宣判他所犯的「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項控罪敗訴,去年11月4日被判監18日、罰停牌2年及判罰款3,000元,但楊明不服刑罰決定上訴。 案件於今早10時30分於高等法院第1庭開審,一早剷定頭嘅楊明抵達法院後曾對傳媒揮手打招呼,但全程不發一言,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進入法庭。 現年41歲的楊明曾於2005年因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及停牌一年,去年裁判官重提楊明以前所犯過的案件與刑罰,表示量刑時有考慮到楊明的駕駛態度,認為應該將構成本案的背景因素考慮在內。

  7. 2021年11月4日 · 原名林樂的楊明,於去年8月駕車自炒,被警方控以「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化驗」共三項控罪上庭續審,早前楊明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名,只承認其餘兩項控罪,4月時一度被判還柙後突然峰迴路轉。

  8. 2023年1月17日 · TVB藝人楊明於2020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疑因酒醉下駕駛私家車撞壆,被判監18天。而他在去年冬至當日(12月22日)入獄,判監18天即是應今年1月8日才刑滿,不過由於撞正當日是周日,所以楊明可以「提早

  9. 2022年12月22日 · 楊明不小心駕駛上訴刑期遭駁回 須即時服刑. 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同日再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 ...

  10. 2020年8月8日 · 楊明 娛樂人物職業 演員 醉駕 東張西望. 楊明今日(8/8)凌晨涉嫌醉酒駕駛,之後日間未接受傳媒訪問離開醫院,至晚上楊明接受TVB《東張西望》獨家訪問,當中楊明未提及醉駕,指在不清醒狀態,故不能在那刻接受酒精測試,撞車後也要由警方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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