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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負盈虧院舍由非政府機構營辦,轉介手續及入住安排均由營辦機構自行制定,殘疾人士及/或其家屬可直接向有關機構或院舍查詢私營殘疾人士院舍 . 由私營機構開辦的院舍,一般由殘疾人士或其家屬與私營院舍營辦人協商有關入住的安排,無須經政府或其他機構作出轉介社會福利署於2010 10月推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從而鼓勵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提高服務質素,增加資助宿位的供應,以及協助市場發展不同類型的院舍,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的服務選擇。 參加先導計劃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必須在人手及面積空間方面達至相關標準,包括安排社工為院友提供服務及符合服務質素標準。 先導計劃的名額會提供予正在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輪候長期護理院或中度弱智人士宿舍的人士。

  2. 殘疾人士住宿暫顧服務專為在社區中生活,但在個人照顧方面需要家人或親屬協助的殘疾人士提供臨時而短暫的住宿照顧這項服務旨在紓減主要照顧者長期照顧殘疾人士的壓力,並讓他們在有需要時能得到短暫休息的機會,從而鼓勵及協助殘疾人士儘量繼續留在社區居住服務由受資助的中度弱智人士宿舍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 嚴重肢體傷殘兼弱智人士宿舍、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輔助宿舍及參與買位計劃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提供,服務使用者無須經過「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機制」評估。 有關名單可於社會福利署網頁下載。 ( 二) 服務對象. 殘疾人士被視為合乎住宿暫顧服務的資格,如他們是: 智障人士或肢體傷殘人士或精神復元人士; 年齡在 6 歲或以上(個別服務單位只接收 15 歲或以上的殘疾人士);

  3.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受資助院舍照顧服務時均需要接受「 安老服務統一評估 」,經評估確定其服務需要後,可根據評估結果申請長期護理服務。 此外,臨時住宿服務(包括 緊急住宿服務住宿暫託服務為有緊急或臨時照顧需要的長者提供短暫住宿。 申請及查詢. 長者或其家人可聯絡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 、 醫務社會服務部 、 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 或其他服務單位(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提出申請或要求轉介。 院舍類型. 提供 資助安老服務宿位 的院舍,包括 津助安老院 、 合約院舍 、 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 、 參與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院舍 、及 參與「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廣東安老院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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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透過提供一系列的綜合到戶服務,滿足居住在社區中的嚴重肢體殘障/嚴重智障人士/屬中度護理需要或功能缺損殘疾人士1的個人照顧護理及康復訓練需要,減輕其家人/照顧者的壓力,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服務對象. 正在輪候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嚴重弱智人士宿舍或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等資助住宿照顧服務的嚴重智障及/或肢體傷殘人士;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評估工具」1評定為合資格接受服務的嚴重智障及/或肢體傷殘人士; 就讀嚴重智障兒童學校及/ 上述服務使用者的照顧者。 或肢體傷殘兒童學校的學生;以及. 服務內容. 計劃以配套綜合到戶服務模式提供,內容包括: (vii) (viii) (ix) 護理服務 康復訓練2.

  6. ( 殘疾人士院舍應在住客入住後的1 個月內制訂首個個人照顧計劃, 並於6 個月內作第一次檢討,及後最少每年1 次檢討並重新填寫。 第一部分:住客資料. 第二部分:風險因素. 殘疾人士院舍住客個人照顧計劃. 項目. 內容. 備註(如適用) 其他. 第三部分:身體機能評估(請參閱體格檢驗報告書) 過往病歷. (請註明) 精神狀況. 正常/敏銳/ 輕度受困擾. 中度受困擾. 活動能力. 穩定. 行動自如. 可自行用助行. 經常需別人幫. 自我照顧能力. 器或輪椅移動 助. 嚴重受困擾. 長期卧床. 完全獨立/不需協助. (於洗澡、穿衣、如廁、位置轉移、大小便禁制及進食方面均無需指導或協助) 偶爾需要協助. ( 於洗澡時需要協助及於其他日常生活活動方面需要指導或協助) 經常需要協助.

  7. 1.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 「買位計劃」)協議 – 住宿及護理. 1.1 根據買位計劃協議第1.1段,「住宿及護理的釋義指在院舍內提供的住宿膳食個人起居照顧和護理,以及適當附帶提供的所有其他相關物品及服務。 1.2 根據買位計劃協議第6.1段,院舍營辦人可向每名透過買位計劃入住的住客收取不超過買位協議列明的費用[即高度照顧級別( 類別一) 每月港幣$1,656及中度照顧級別每月$1,079]。 2. 附加收費的基本原則. 2.1 「買位計劃」高度照顧級別( 類別一)的服務對象分別是輪候長期護理院或中度弱智人士宿舍的精神復元人士及/或智障人士 ,而中度照顧級別則是為輪候中途宿舍的精神復元人士或輔助宿舍的智障人士/肢體傷殘人士/弱智及視障人士/精神復元人士。

  8. ̇ 殘疾人士的家人/照顧者可直接向有關院舍提出申請,或由各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單位的社工轉介; ̇ 須填報日間/住宿暫顧服務健康狀況申報表」,院舍可視乎情況所需而要求進行醫療檢查; ̇ 為支援有特殊或緊急需要的服務使用者其家人及照顧者,在可行情況下,院舍須於接獲申請後的48 小時內安排服務使用者入住,以提供指定日間/住宿暫顧服務。 服務收費. ̇ 日間/ 住宿暫顧服務收費會視乎院舍的服務類別而按小時/日計算,不同院舍的收費金額如下: 服務條款. ) 一 ( 院舍須簽訂有效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協議》,用作提供指定日間/住宿暫顧服務。 而院舍亦須同時按照有效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協議》載列的相關條款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