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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11月17日 · 就以人類社會幾千年來面對的最普遍的幾種犯罪竊盜性侵詐欺來說法律實行了幾千年修改了無數次幾乎可以說是臻於完善但這些犯罪並沒有絕跡。 邊際效用遞減說明,為什麼加重刑罰無法抑制犯罪. 以台灣來說,最近二十年來,暴力犯罪發生率下降了八成以上。 二十年前每十萬人有48人發生暴力犯罪,但現在只有 9人左右,不到五分之一。 這二十年來台灣社會經歷了許多改變,但法律其實並沒有更加嚴厲,反而是更寬鬆。 這甚至違反了「刑罰-犯罪」的嚇阻原理。 其原因非常複雜,但是和社會的進步有絕對的關連性 。 (註三) 也就是說,不管從理論上(邊際效用遞減)還是從實際上(寬鬆的法律並沒有增加犯罪率)來看, 法條(刑罰)本身都失去了「抑制犯罪」的功能 。 反而是其他因素(註四)對犯罪率造成明顯的影響。

  2. 2016年9月21日 · 2016-09-21. 分享本文. 【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大數據盛行的時代下,我們的行為幾乎能被預測,而將此運用於犯罪學上,才發現犯罪年復一年的發生相同的事件。 文中將講述透過大數據的預測性分析,降低犯罪的發生率,期望台灣警政系統也能結合犯罪數據分析,不讓能提前防範的事件不斷上演。 (本文出處:轉自大數據文摘,bigdatadigest。 責任編輯:張瑋倫) (編者按:洛杉磯警局與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合作,採集分析了 80 年來 1300 萬起犯罪案件,用於進行犯罪行為的大型研究,通過演算法預測成功將相關區域的犯罪率降低了 36 個百分點。

  3. 2021年2月22日 · 報橘. 【揭開數字後的歷史】令人聞風喪膽的「二條一」!. 為何上千條人命終結在 10 名軍法官手上. 中央社 2021-02-22. (本文經合作夥伴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威權時期處死1153人 促轉會公布判死最多前10 ...

  4. 2016年3月29日 · 台灣街頭又驚傳隨機殺人案,隨即網路輿論也開始沸騰,多數鄉民開始把矛頭指向廢死聯盟還有他的支持者。 嗯,我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我就跟某位好友討 (ㄅㄧˇ) 論 (ㄓㄢˋ) 到半夜兩點,發覺支持死刑的人指責我們的理由都差不多,想想就來寫個簡易的 FAQ,以後大家要戰的話可以複製貼上,這樣比較省力。 一、就是因為你們主張廢死,所以他們才敢這樣公然殺人. 嗯,台灣現在 還存在死刑 ,在去年的女童割喉案之後,法務部隨即就 槍決了 6 個人 。 我想我們雖然主張廢死,但政府並 沒有同意我們的主張 ,既然如此,我們又需要負上什麼樣的政治責任? 二、那些廢死國家犯罪率比我們還要高欸,所以死刑可以威嚇那些潛在的殺人犯不敢犯罪啊. 事實是,即便我們槍決了 6 個人,但悲劇還是發生了。

  5. 2019年12月4日 · (本文經原作者 李天豪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 連結 。 首圖來源:ANNnewsCH 影片 截圖 。 【我們為什麼選擇這篇文章? 一般來說,誘拐少女離家,大多是基於感情因素或誘騙少女發生性行為,但日本 2019 年發生的綁架案,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一位 37 歲的大叔因誘拐 2 位翹家少女 被逮捕 ,他吐露「誘拐」實情後,竟引起大批網友同情! 網友甚至 開玩笑 :「突然想被拐。 」讀完他的故事,可能會引發你對這起「犯罪」抱持不同看法。 (責任編輯:黃梅茹) 戴眼鏡者為涉嫌誘拐未成年少女而被捕的阪上裕明,首圖來源:ANNnewsCH 影片 截圖 。 文/ 李天豪. 最近日本發生一個奇葩案件。

  6. 2016年4月8日 · 在前年犯下捷運隨機殺人案,喪盡天良的鄭捷,前天被傳喚到最高法院,進行「生死量刑辯論」。 令人意外的,這位殺人犯除了向家屬道歉以及感謝法官讓他出庭外,還特別強調了關於獄政改革的問題。 必須先說的是,鄭捷犯下的罪刑永遠不能被原諒,而這場「生死辯」並未傳喚被害者家屬到庭,也是最高法院的失職,沒有給予家屬表達意見的機會,更不尊重被害者的權利。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該以人廢言,鄭捷是罪無可赦的犯人,但他提到的問題的確值得深思。 鄭捷令人訝異的自白. 鄭捷當天首先先對被害者家屬道歉,表示若交換立場,他也不會原諒兇手:「對死者的家屬與被害者,對不起,我做錯了。 我知道你們多數應該不會原諒我,換個立場,我也不會原諒兇手。 但是你們之中或許有人會因為我的道歉而感到一點心安。 所以我要再說一次,對不起。

  7. 2021年8月4日 ·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於 7 月 29 日在行政院通過,但司法院與行政院對「測謊」能否作為證據,有不同意見。 (責任編輯:連柏翰) 圖片來源: freepik @standret. 文/蔡慧貞. 司法院回應司改國是會議結論,2019 年 5 月底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在行政院卡了 2 年多,終於在 7 月 29 日行政院會以加註「行政院意見」方式通過,其中司法院和行政院雙方對於現行鑑定制度最大的歧異,就是司法院在《刑事訴訟法》中新增明訂, 「測謊之結果不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否之證據」 ,但行政院則「加註意見」認為不宜在法條中訂定,「測謊鑑定結果無證據能力」之規定,「宜由法院於實務個案中認定逐步發展形成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