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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 依據新計劃申請進入香港及/或在香港逗留的人士,均受《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 (《新計劃規則》)規限。 申請資格. 在不抵觸《新計劃規則》條文的情況下,申請人符合以下準則可根據新計劃申請來港居留: 年齡 – 向投資推廣署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時須年滿18歲或以上; 適用範圍 – (i) 外國國民 註1 ; (ii)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iii)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或 (iv) 台灣華籍居民; 淨資產 – 向投資推廣署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即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淨資產或淨資本;

  2. 憑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發展蓬勃的創科生態圈、世界頂尖的人才庫,以及活力澎湃的城市氛圍,讓香港成為投資者抓緊全球增長最快地區機遇的理想地。

  3. 2024年5月8日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投資門檻設定為3000萬港元,其中2700萬須投資於「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額外的300萬則需要投資於特定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4.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 依据新计划申请进入香港及/或在香港逗留的人士,均受《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新计划规则》)规限。 申请资格. 在不抵触《新计划规则》条文的情况下,申请人符合以下准则可根据新计划申请来港居留: 年龄 – 向投资推广署提出淨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适用范围 –. (i) 外国国民注1; (ii)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iii)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 (iv) 台湾华籍居民; 淨资产 – 向投资推广署提出淨资产审查申请,即证明在提出淨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淨资产或淨资本;

  5. 2023年12月19日 · 港府將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門檻料升至3000萬元,可投資資產包括金融資產及非住宅房地產,以及設下須向投資組合投資300萬元的「硬性規定」,以支持創科等重點行業發展,料新計劃明年中接受申請。

  6.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顯示全部. 關閉全部. 重要通告: 政府已公布由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起暫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有關詳情及常見問題,請按 此 。 引言. 本網頁提供有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計劃)的申請資格和入境安排的一般資料。 本網頁的資料並無法律約束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 可因應情況的改變而予以修訂,無須事先通知。 任何人士如欲根據本計劃提出申請,可向入境處查詢最新的資料。 目的. 本計劃的目的,是讓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但不會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即資本投資者(投資者))來港居留。 投資者可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自己的投資項目,而無須開辦或合辦業務。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

  7. 申請人須於本計劃推出日期當日(即2024年3月1日)或之後對獲許投資資產已承諾的投資。. 在下列情況下,申請人會被視作已符合投資規定:. 由本計劃推出日期當日或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前第180日起(以較遲者為準)至申請人提出“淨資產審查”當日的整段 ...

  8. 2023年12月19日 · 申請人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見附件),以及向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

  9. 2024年3月1日 ·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三月一日起接受申请.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今日(2024年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中)、投资推广署助理署长吴国才(左)及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总行政主任茹胜祥(右) 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 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 他们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新计划下,投资推广署会负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入境事务处则负责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申请。

  10. 網上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 你必須提供正確的資料,錯誤的資料可能會導致你的申請無效。 集體遞交申請. 你和你的隨行受養人可在網上一併遞交申請。 在同一次申請中,最多可接受九名申請人集體遞交申請。 你可按照系統指示為每名申請人輸入個人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 如你未能取得網上申請確認書,須重新遞交申請。 遞交補充文件. 如果你已遞交根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的申請,並收到入境事務處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補充文件,你可使用這項網上遞交服務。 要取得有關網上遞交補充文件的進一步資訊,請按以下連結。 網上遞交補充文件. 支援及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