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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在臉書上轉發2019年11月在西灣河向一示威者開槍警察及其家人的資料

      • 香港近年最知名的民主活動人士之一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在臉書上轉發2019年11月在西灣河向一示威者開槍警察及其家人的資料,被指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星期一 (4月17日)被判處三個月監禁。
      www.voacantonese.com/a/hong-kong-activist-wong-jailed-for-3-months-over-information-breach-20230417/7053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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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5月6日 · 黃之鋒因2019年反送中示威包圍警察總部案被判囚13.5個月,早前亦因10月5日的銅鑼灣非法集結案被判4個月,今次涉及「六四」的案件則被判監10 ...

  3. 2020年12月2日 · 香港已解散民主派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前副秘書長周庭早前就去年6月一場示威的未經批准集結案認罪,當地法院周三 ...

  4. 2014年11月27日 ·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日早上在旺角佔領區被捕,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再提訊。 黃之鋒在法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學民及學聯由始至終都無跟執達主任及「紅帽子」等人發生肢體衝突,只是多次要求對方澄清禁制令內容,竟被以「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拘捕,令他感到失望及大惑不解。 他又透露,昨日被捕時並無反抗,仍被約15名警員衝上前按在地上,令其頸部及臉部受傷,有警員更6、7次企圖傷害其私人部位,包括陰囊等位置,返警署調查時又遭警員以粗言穢語嘲諷及辱罵,他對此感到失望,要求警方作出交代。 黃之鋒又稱,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約20名市民仍在法院等候上庭,擔心他們要在警署留多一晚,希望他們能盡早獲釋。

  5. 2020年11月23日 · 香港青年民主活動人士周庭、黃之鋒與林朗彥就去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案示威期間一起未經批准集結案認罪,裁判官將三人收押,押後至12月2日宣判。 案件與 去年6月21日 數以萬計示威者聚集在香港警察總部外抗議有關。 星期一(11月23日),三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後被收押。 按照香港法庭管轄權規定,該法院裁判官只有最高三年監禁判決權。...

  6. 2020年9月24日 · 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週四(9月24日)被香港警逮捕。 一同被捕還有社運人士古思堯。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在黃之鋒被捕之後不久發表聲明,就這個事件對香港當局提出譴責。

  7. 2023年4月18日 · 已宣布解散的香港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轉載2019年11月「反送中」抗爭期間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察及其家屬的資料,17日遭高等法院判處3個月徒刑。 (美聯社檔案照) 2023/04/18 05:5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已宣布解散的香港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在「臉書」上轉發2019年11月「反送中」抗爭期間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察及其家屬的資料,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17日遭高等法院判處3個月徒刑。 綜合外電和香港媒體報導,香港政府律政司2022年指控黃之鋒於2020年8月14日在臉書披露開槍員警的中文姓名,並轉載網路討論區貼文,內容包括該名員警與家屬的照片及個資等,違反禁止對員警「起底」、披露該名員警身份的命令。

  8. 2024年6月4日 · 自2020年以來,黃之鋒一直在因其他與他的活動有關的案件服刑。 其中四名被告——前議員區諾軒;前區官員趙家賢及鍾錦麟;有政治抱負的雜貨連鎖店經營者林景楠——為控方作證以換取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