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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7日 · 辦理遺產繼承主要有以下7個流程,需分別至不同機關辦理(各流程細節詳後述): 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即除戶證明) 國稅局:查調死者財產、所得及兩年內贈及金融遺產等資料. 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非必要流程) 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繳納遺產稅.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有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 戶政事務所: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非必要流程) 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遺產繼承登記. 遺產繼承流程圖. 第1步: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 首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辦妥死亡登記後,可同時申請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繼承人印鑑證明。 這些文件可以多申請幾份(建議3份以上),之後會用到。

  2. 遺產承辦處從遺產稅署取得授予書的原件和遺產稅清妥證明書,並從歷史檔案館取得授予書的檔案之後,遺產承辦處的職員便會發信通知你。 (b) 假如死者是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你須攜同授予書的原件連同證明額外資產及負債的文件前往遺產承辦處申請 ...

  3. 2021年11月9日 · 遺產繼承順位為何. 遺產要怎麼分配之前,首先要知道誰是繼承人,才能知道誰有繼承權以及該如何繼承,因此,民法的繼承篇中第一條就規定了哪些關係人享有繼承權。 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尚有依照被繼承人的血緣親疏訂定不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而先順序之繼承人會排除後順序之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前順位的人存在,就由先順位的人繼承遺產,後順位就沒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 第一順序: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等),以親等近者優先(民法第1139條); 第二順序:被繼承人之父母(不含繼父母); 第三順序: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包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收養的兄弟姊妹,但兄弟姐妹的子女並無繼承權);

  4. 2022年6月1日 · 問:繼承遺產需要交遺產稅嗎? 答:過往如要申請授予書,須先往稅務局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從死者所有在香港的遺產總值、包括個人資產及房地產中抽取某一百分比作遺產稅。

  5. 2023年5月25日 · 遺產繼承 到底怎麼做才好?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怎麼辦?關於繼承的相關問題,如財產繼承有哪些、繼承順位 怎麼看、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及限定繼承等內容,律師 都將於這篇與你解答。 一、如何辦理遺產繼承?

  6. 任何人處理死者的遺產前,必先要到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出遺產承辦,依照法律程序從而取得遺產承辦書。 遺產承辦書是由遺產承辦處發出的一份法庭文件,授權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領取所有遺產,清還死者的債項及分配遺產予遺產受益人。 遺囑執行人的權力是來自死者的遺囑,所以他 / 她的權力和責任由立遺囑人去世那一刻便開始。 而遺產管理人的權力是來自遺產管理書,所以他 / 她的權力和責任應由遺產管理書上的日期開始,而不是從死者去世那一刻開始。 處理遺產承辦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 收集死者的財物及負債以擬備清單.

  7. (1) 如果只有配偶,而沒有子女、父母或全血親兄弟姊妹或其全血親兄弟姊妹的後嗣,遺產由其配偶繼承。 (2) 如果遺下配偶及後嗣,則其配偶先取得遺產中HK$500,000的權益,而餘下部份分為兩份,一份由其配偶取得,餘下一份由其子女平均分配。

  8. 2022年6月9日 · 向銀行申請領取親人離世後遺產時,必須預先辦理一些手續,例如領死亡證、清點遺產、申請授予承辦書等,當中又有分離世親人有立遺囑與沒有立遺囑的處理。

  9. 非婚生子女可繼承無立遺囑的母親之遺產,但只可在母親沒有婚生子女的情況下,才能享有遺產繼承權。 如果死者有立遺囑,並指明會給予「他的子女」遺贈或一筆金錢,非婚生子女便無權分得遺產。

  10. 除特別情況外,繼承小額遺產的遺囑執行人或申請人只須在遺產税署填妥「遺產簡易呈報表」(IRED 表格第 63A 號),在絕大部分情況下,申請人會在 6 個星期內獲發一份豁免遺產税證明書,以及一封正式函件,明確告知申請人下一步須處理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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