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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年齡65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或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這項計劃包括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本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人士均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2. 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是為7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申請人不需通過入息審查。由2024年2月1日起,高齡津貼的每月金額為$1,620。長者生活津貼則為65歲或以上,而入息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限額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特別津貼。

  3. 最新消息 放寬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人在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的離港限制 社會福利署由2023年9月1日起將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前「連續一年居港規定」下的離港限制由56天放寬至90天,即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超過90天,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便可申請公共福利金計劃。

  4. 辦事處: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地址: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1樓 101室 單位地圖電話號碼: 2832 4615-6 傳真號碼: 2893 8690 電郵地址: tavaenq@swd.gov.hk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下午6 時

  5. 社會福利署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向有需要的個人及家庭提供經濟援助,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如閣下正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或高齡津貼,並希望轉為領取綜援,請聯絡負責你傷殘津貼或高齡津貼個案的 社會保障辦事處 查詢詳情。

  6. 社會福利署已委託由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及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心理學系組成的顧問團隊於2019/20 學年進行追蹤研究,跟進離開「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升讀小一後的表現及適應,從而探討如何為這些兒童提供適切的銜接和支援服務。顧問 ...

  7. 簡介 社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服務課)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 保護遭受傷害/虐待的兒童; 幫助在家庭暴力中受傷害的配偶/同居情侶及其家人克服創傷,重過健康的新生活;及 保障受到管養或監護事宜影響而經法庭轉介的兒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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