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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2月29日 · 藝人楊明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案件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需即時入獄服刑18日,送往荔枝角收押所。本報之前已獨家報道楊明辦好手續及確定沒有染疫後,將再轉往赤柱監獄繼續服刑至刑滿。

  2. 2022年12月30日 · 楊明曾尋求保護 據知楊明今次被判刑少於30日,所以不獲假期豁免,變相楊明就要坐足18日監,在獄中度過聖誕和新年,約於明年1月8日刑滿。在入獄第一日就已經有消息指,楊明聲稱怕獄中其他人會對自己不利,曾向相關部門要求保護。

  3. 2021年11月10日 · 楊明涉去年8月駕駛私家車在山頂馬己仙峽道失事鏟上行人路,更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被控三罪;早前他已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 案件在上星期四(11月4日)下午判刑,楊明因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判監禁18天、停牌2年及3000元罰款,楊明的代表律師即時提出上訴,楊明並獲批保釋。

  4. 2021年11月4日 · 下午5時39分,楊明與莊思明牽手離開法院,兩人均是雙眼通紅,沒回答任何提問,亦沒停步影相便直上七人車離開。 楊明與莊思明離開法院時,兩人都是雙眼通紅。 楊明步出法院後便直上七人車離開。 下午步入法院時,楊明仍有心情向記者揮手。

  5. 2022年12月22日 · 41歲嘅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喺半山揸車時失事,後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3項罪名,去年被判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罪成,被判監18天,楊明其後提出上訴。今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楊明需要即時入獄。

  6. 2022年12月30日 · 藝人楊明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案件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需即時入獄服刑18日,送往荔枝角收押所。本報之前已獨家報道楊明辦好手續及確定沒有染疫後,將再轉往赤柱監獄繼續服刑至刑滿。

  7. 2021年11月4日 · 楊明(原名林明樂)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的案件,今日下午2:30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刑。他與女友莊思明十指緊扣抵達法庭。楊明去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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