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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創新及科技基金在2016年11月設立科技券計劃 (英文: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 TVP),當時以先導形式推行,旨在資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 科技券以 3:1 的配對模式,向合資格企業提供最高60萬港元資助 (2020年4月1日前申請為40萬港元 ...

  2. 3. 根據《申請指南》中“資料處理”部分下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下稱“政府”) 有權在其 認為適當時,以及在無須進一步知會申請者的情況下,披露申請者就申請科技券計劃的有關資 料,包括申請者在科技券計劃申請書提供及與該項申請有關的資料。

  3. 创新科技署收到申请书后,会查核其资格及作初步评估。如有需要,创新科技署会要求申请者作出澄清或提交补充资料。合资格的申请将由科技券计划委员会予以考虑,不合资格的则会退回给申请者。获委员会支持的申请,将提交予创新科技署署长审批拨款。

  4. TVP 科技券特色及申請資格. 科技券計劃由創新科技署推出,每間公司可獲的資助上限是HK$60萬, 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個項目,每個項目的推行期不可多於12個月 。. 要留意的是,政府對項目的最高資助比例是75%,即企業或機構仍要自行支付 ...

  5. 項目完成. 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透過系統提交: 項目最終報告 項目成果證明 開支項目的付款收據 經審計項目收支(核准資助額> $50,000)或最後收支(核准資助額≤ $50,000) 終期撥款:根據項目實際開支及已發放的首期撥款決定. 抽查.

  6. 科技券計劃. 申請所須文件清單. 企業或機構在提交申請表格前,須確保已在表格中附上下列的全部所須文件: 申請者的商業登記署表格1(a)/. NAR1)副本. 1(c) 或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格. 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而該業務須與申請 ...

  7. 為使科技券計劃項目維持高度誠信水平,創新科技署除審閱連同本報告所提交的證明文件外,亦會就個別項目進行抽查,包括就項目成果進行實地考查。成功申請的機構須在項目完成後七年內,為每個項目備存一套妥善及獨立的帳簿和記錄,並應創新科技署或政府/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