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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務部-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小幫手(稿) 1 政府資訊公開法宣導Q&A Q1.政府資訊公開法(以下簡稱政資法)立法目的? A:依政資法第1 條所定立法意旨,為了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 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 對公共事務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 ...

  2. 五、政府資訊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由( 18) 。六、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補充政 府資訊所為決定不服者行政救濟( 20) 。 七、政府機關依本法公開或提供政府資訊時,得向申請人 收取費用( 22) 。 代結論 ——案例案例 本法規範重點

  3. 有關政府資訊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規定,常被政府機關引用之事 由,例如:政資法第18 條第1 項第3 款、第4 款、第6 款及第7 款 事由,是否只要具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由政府機關就完全不 能公開或提供資訊?上述常被引用之事由,其內容及涵意應

  4. 行政函釋. 主 旨:所詢「政府資訊」適用範圍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 說 明:一、復貴府 104 年 9 月 30 日府訴審字第 1041900015 號函。. 二、按政府資訊公開法(下稱政資法)所稱之政府資訊,指政府機關於職. 權範圍內作成取得而存在於文書 ...

  5. 有關政府資訊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規定,常被政府機關引用之事 由,例如:政資法第18 條第1 項第3 款、第4 款、第6 款及第7 款 事由,是否只要具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由政府機關就完全不 能公開或提供資訊?上述常被引用之事由,其內容及涵意應

  6.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3、18 條、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規參照,警察機關 於偵查程序所保有路口監視器(警察機關建置)、民間監視(錄)器行 車紀錄器錄影音資料,如已無偵查不公開規定適用,仍應回歸適用政府資 訊公開法,由警察機關於依職權審認確無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事由存在者 ,因情事 ...

  7. 有關政府資訊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規定,常被政府機關引用之事 由,例如:政資法第18 條第1 項第3 款、第4 款、第6 款及第7 款 事由,是否只要具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由政府機關就完全不 能公開或提供資訊?上述常被引用之事由,其內容及涵意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