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五歲女童 陳瑞臨 ( 臨臨 )疑在家中遭親父及 繼母 長期 虐待 至死由於她身上發現133處新舊傷痕遍佈頭部和四肢事件轟動一時觸動全城此案更被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 [1] 。 2021年3月3日案件在 香港高等法院 開審,4月13日,臨臨親父 陳海平 及繼母 黃曉彤 被裁定 謀殺 罪成,其後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28/20) [2] [3] [4] 而繼外婆2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判囚5年。 為保護干犯虐兒罪行的人士利益,由本案起,任何人都不得披露任何被控虐兒罪行的被告的身份,包括姓名,2022年開審的童樂居虐兒案,涉案的被告因此受惠 [5] 。 有關人物. 由於法官曾頒下 匿名 令,所以審訊期間有關人物被暫時隱去全名,只以和受害女童的關係作稱呼。

  2. 2024年1月15日 · 五岁女童陈瑞临临临疑在家中遭亲父及 继母 长期 虐待 至死由于她身上发现133处新旧伤痕遍布头部和四肢事件轰动一时触动全城此案更被形容为香港开埠以来最严重的虐儿案” [1] 。 2021年3月3日案件在 香港高等法院 开审,4月13日,临临亲父 陈海平 及继母 黄晓彤 被裁定 谋杀 罪成,其后判囚终身。 (案件编号:HCCC28/20) [2] [3] [4] 而继外婆2项疏忽照顾儿童罪成,判囚5年。 为保护干犯虐儿罪行的人士利益,由本案起,任何人都不得披露任何被控虐儿罪行的被告的身份,包括姓名,2022年开审的童乐居虐儿案,涉案的被告因此受惠 [5] 。 有关人物 [ 编辑] 由于法官曾颁下 匿名 令,所以审讯期间有关人物被暂时隐去全名,只以和受害女童的关系作称呼。

  3. 五歲女童 陳瑞臨 ( 臨臨 )疑在家中遭親父及 繼母 長期 虐待 至死由於她身上發現133處新舊傷痕遍佈頭部和四肢事件轟動一時觸動全城此案更被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 [1] 。 2021年3月3日案件在 香港高等法院 開審,4月13日,臨臨親父 陳海平 及繼母 黃曉彤 被裁定 謀殺 罪成,其後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28/20) [2] [3] [4] 而繼外婆2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判囚5年。 為保護干犯虐兒罪行的人士利益,由本案起,任何人都不得披露任何被控虐兒罪行的被告的身份,包括姓名,2022年開審的童樂居虐兒案,涉案的被告因此受惠 [5] 。 有關人物 [ 編輯] 由於法官曾頒下 匿名 令,所以審訊期間有關人物被暫時隱去全名,只以和受害女童的關係作稱呼。

  4. 藍田童黨虐殺少女案 是2004年在 香港 發生的一件 命案 ,18歲少女劉美英因為被一群 童黨 指其態度囂張自大及被「 鬼上身 」而被童黨 欺凌 。 2004年7月14日晚上,8名童黨成員以各種暴力方式連續凌辱及虐打她10小時致死,事後以 硫酸 灼屍,並將其屍體丟棄於山澗。 約一星期後,一批清潔工人到該山澗附近滅蚊時發現了劉美英的屍體,因而揭發事件。 警方先後拘捕及起訴9名年齡介乎13至21歲的涉案青少年,分別控以 誤殺 、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及阻止合法屍體埋葬罪名;其中1名涉案童黨成員被選為 特赦證人 ,指證各被告。 2006年8月25日, 香港高等法院 裁定其中8名被告罪名成立,當中7名被告判處3至9年有期徒刑,餘下1名則被判入教導所。 [1] [2] 受害者背景.

  5. 藍田童黨虐殺少女案 是2004年在 香港 發生的一件 命案 ,18歲少女劉美英因為被一群 童黨 指其態度囂張自大及被「 鬼上身 」而被童黨 欺凌 。 2004年7月14日晚上,8名童黨成員以各種暴力方式連續凌辱及虐打她10小時致死,事後以 硫酸 灼屍,並將其屍體丟棄於山澗。 約一星期後,一批清潔工人到該山澗附近滅蚊時發現了劉美英的屍體,因而揭發事件。 警方先後拘捕及起訴9名年齡介乎13至21歲的涉案青少年,分別控以 誤殺 、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及阻止合法屍體埋葬罪名;其中1名涉案童黨成員被選為 特赦證人 ,指證各被告。 2006年8月25日, 香港高等法院 裁定其中8名被告罪名成立,當中7名被告判處3至9年有期徒刑,餘下1名則被判入教導所。 [1] [2] 受害者背景 [ 編輯]

  6. 白沙村姦殺女童藏屍案 是指2002年12月 香港 發生的一樁命案事件造成兩名年齡分別為10歲及11歲的女童死亡以及3名年齡分別為5歲3歲1歲半的幼童和38歲的兇手燒傷。 居住於 元朗 白沙村 的兇手唐永強疑因不滿妻子另結新歡,欲向妻子報復,他認為只要殺害5名與他有 血緣關係 的人,然後 自殺 ,就可以施以邪術向妻子報復 [2] 。 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先後遇害,且被姦污屍體。 唐永強其後挾持自己的3名年幼子女,企圖引爆 石油氣 同歸於盡,但被警方及消防員破門入屋救出,因而揭發兇案。 2004年2月25日, 高等法院 裁定唐永強2項謀殺和1項企圖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處唐永強2次 終身監禁 及入獄8年,3項控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3] 。 揭發案件 [ 編輯]

  7. 臺灣正體. 工具. 若非特別註明,本條目所有時間皆為 標準時間( )。 2016年3月28日上午11時一名三歲女童綽號小燈泡和母親 王婉諭 行經 臺北市 內湖區 捷運站時被王景玉 隨機 尾隨,並以菜刀 砍向其頸部 致死 [2] [3] 。 此命案引起新聞媒體強烈關注,並被名為 小燈泡命案 、 內湖殺童案 等 [4] [a] 。 案情 [ 編輯] 2016年3月28日上午,王景玉騎乘機車,至大賣場以219元購買作案兇刀,購買之後回到內湖住處,隨後又騎乘機車至環山路一段附近徘徊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