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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 10日@曼城
    超級聯賽3:00 下午 EDT
    8月 16日vs富咸
  2. 離婚的先決條件. 閣下如自行向法庭申請離婚,必須填寫離婚呈請書,並親身交回香港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M2層家事法庭登記處。 如閣下和配偶同意共同向法庭申請離婚,便應填寫共同申請書,並交往上述家事法庭登記處。 A. 我是否需要律師? 向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便會啟動法律程序,因此,事先尋求法律意見將會較為穩妥。 在下列情況下,閣下尤其需要代表律師: 閣下的配偶不同意離婚; 閣下與配偶無法就子女或財務事項達成協議。 香港律師會每年均會出版法律界名錄,其中包括處理婚姻訴訟的律師行目錄。 閣下可於民政事務處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公共圖書館或香港律師會辦事處查閱該名錄。 B. 在離婚或婚姻訴訟中,如我無法負擔聘請代表律師的費用,我可以怎辦? 申請免費或資助的法律支援服務.

  3. When a husband and wife decide to divorce, what follows is the division of matrimonial property. However, it does not necessarily follow that the division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respective contribution towards the purchase price of the property.

  4.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與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合作,在港大校園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計劃,旨在(一) 為面對法律問題的大學教員、學生、或公眾人士對有關涉及香港法律的實際問題而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見;(二) 透過處理真實案件,加強法律學生處理案件的經驗和技巧,及推廣義務專業服務的文化。

  5. 香港認可的婚姻關係. 香港法例認可以下幾種婚姻關係。 A. 註冊婚姻. 自1971年10月7日起,香港居民只可按照 《婚姻條例》 結為合法夫婦。 註冊婚姻是指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而結婚儀式則必須在香港的婚姻註冊處或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 此外, 《婚姻條例》 第21 (3A)條 訂明,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的婚禮可於香港任何地方舉行,但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的禮拜場所除外。 B. 海外註冊婚姻. 於海外註冊的婚姻,只要按照當地的有效法律進行,一般亦可獲香港承認為有效婚姻,與身處本港註冊無異。 如婚禮在海外舉行,而註冊亦在當地進行,該段婚姻將不受香港法例管轄。 但是,如雙方決定在香港離婚,仍可按照香港相關的離婚法例在港辦理手續。 C. 中國舊式婚姻與新式婚姻.

  6. 在 Ireland 案中,被告持續向三名女事主打出默不作聲的電話,最終導致她們患有精神病。 Ireland 被裁定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相等於香港條例 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39條 )罪成:精神傷害等同實際的身體傷害,而由於持續打電話給受害人,可導致她們感到遭受即時和非法暴力對待的威脅,被告的行為可被視為襲擊。 另一案例的被告 Burstow 向一名女事主展開長達八個月的電話滋擾行動,向她打出靜默和辱罵性的電話。 女事主擔憂人身受傷害,患上嚴重抑鬱症。 被告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等同違反香港法例 《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19條 ),其上訴亦遭法院駁回,原因是精神傷害可等同嚴重身體傷害。

  7. 控罪指,他在公園遊蕩時,令一名女學生合理地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利益。 當時,區站在一群女學生面前,蹲下身,望入其中一位女生的裙底,令到該名女生十分害怕,因為她不知道之後會發生甚麼事。 區後來走開,但繼續逗留在公園內,望著其他女生。 區經上訴後被判囚兩個月。 D. 與刑事恐嚇和遊蕩致他人擔心罪相關的案件. 香港特區政府訴Pearce Matt James案 說明了同時涉及刑事恐嚇(違反 《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 )和遊蕩罪(違反 《刑事罪行條例》 第160 (3)條 )的情況。 被告與任職教師的受害人曾有短暫的戀情,當兩人關係告終,被告多次前往受害人工作的學校,並帶同內詆譭字句的標語和派發傳單。

  8. 代母產子.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規管代母產子的安排。 「代母」是指符合以下情況的女性: 依據一項安排而懷有孩子,而. 該安排是在開始懷孕前作出的; 該安排的目的是把所懷的孩子交予另一人/另一些人,並由他/他們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行使作為父母的權利; 懷有的孩子是藉生殖科技程序而成胎的。 在代母產子安排中所使用的配子,只可從符合以下規定的委託夫婦取得: 他倆是婚姻雙方; 代母會依安排把所懷的孩子交予他們,並讓他們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行使作為父母的權利。 (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第14條 ) 決定某名女性是否適合擔任代母時,須由註冊醫生評估,而該名醫生不得負責進行該代母懷孕的生殖科技程序。 評估應考慮的因素包括該女性的婚姻狀況、懷孕紀錄、身心狀況是否適合懷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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