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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2月13日 · 如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身故人士遺產的權力, 遺產受益人 首先要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授予書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如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誰是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通常是死者的近親(如配偶、孩子或父母)。 另外, 授予「遺囑認證書」是發給遺囑中訂明的遺囑執行人。 而授予「遺產管理書」,則是在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發給遺產管理人。 有遺囑處理程序. 在有遺囑的情況下,遺囑應會訂下由誰擔任 遺囑 執行人,並根據遺囑內容分配財產,而遺囑執行人會是唯一有資格申請遺產授予書。 以下是申請遺產授予書所需要的文件: 1.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2.死者的遺囑正本及一份副本.

  2. 2019年12月13日 · 承繼人如需要 出售 ,可出售自身繼承的物業業權,如想整個物業出售,需要與其他業權持有人商議,只有全部持有人同意,才可以出售整個物業。 當找地產代理 放售 為證明物業承繼人的身份需提供已故共有人的死亡証正本以及提供遺產承辦文件如有立遺囑則提供遺囑認証若無立遺囑則提供遺產管理書。 另外,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如A和B是物業共有人,並以分權方式各持有業權50%。 當A身故,B是A的遺囑執行人,在臨時合約中業主一欄目上會寫成,B及B (A 之遺囑執行人),即使B已擁有物業全部業權,亦要訂明B是A的物業遺囑執行人。 至於若A的遺囑執行人是第三方C,則在臨約業主姓名欄目中應寫上,B及C (A 之遺囑執行人) 聯權共有一方去世.

  3. 2022年10月6日 · Q1:如何才能處理遺產? A:任何人在處理死者於香港的遺產前,通常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有關遺產的授予承辦書。 換句話說,授予承辦書即是某人有權處理死者遺產的證明文件。 Q2:如死者沒有遺囑,遺產如何分配? A:如死者沒有訂立遺囑,將根據無遺囑法(香港法例第73章)分配,其最近親通常被稱為「遺產管理人」,優先次序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子女後裔,死者的父親或母親,最後是死者的兄弟姊妹。 Q3: 如有遺囑,甚麼情況下會被撤銷效力? A: 如另簽新的遺囑或將現有遺囑撕毁,都會令遺囑失去效力。 同時當立遺囑人在訂立遺囑後才結婚,該遺囑便可能無效。 Q4:如物業在海外,繼承上有何不同? A:繼承「不動產」(例如樓房或土地)通常會由財產所在地的法例規管。

  4. 2021年12月13日 · 2021-12-13. 新盤入伙潮殺到! 業主收樓有咩準備?. |【置富直播台】黃光耀 (Ricky)、詹濟南 (詹Sir)、布少明 (Sammy)、蘇順敏 (Wendy) Watch on. 年尾多個大盤陸續入伙,收樓是準業主最期待的畫面,當中涉及甚麼程序?. 入伙時要注意的事項?. 遲或早收樓該如何應對 ...

  5. 2019年1月15日 · 若然沒有,財產會根據香港法例第73章的《無遺囑遺產條例》,以特定的遺產受益人次序作出分配,籠統來說次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 不過,當中的分配組合可以非常繁複,例如已離婚、當中有人已離世等,建議詳細最好諮詢律師,在此不作多談。 而遺產物業的按揭須知如下:試舉例,假設死者生前全權擁有一個物業,並有訂立遺囑,物業將根據死者的意願將物業分給指定的遺產受益人。 但若然沒有訂立遺囑,而死者及配偶已故,物業將分配給四名子女,因此每名子女都各自擁有四分之一的業權。 要注意,從遺產得來的物業,無論受益人是否已有物業在手,亦可豁免繳付印花稅。 但若然將來想再置業,即使只有四分之一的業權,該人亦須繳付15%的印花稅稅款。 因此,不少人傾向將物業出售或將業權歸一。

  6. 2023年9月15日 · 不少業主經高過數以月計,甚至以年計後,終於等到單位入伙,但同時意味著,業主以至租客,都大有可能需要為新居入伙前,作一系列準備。美聯物業除了向廣大市民提供香港一二手買賣樓盤及租賃住宅單位之地產代理服務外,亦顧及客戶於買樓及租樓前後所需求的配套服務。

  7. 2020年2月7日 · 如今全球央行開閘放水,貨幣普遍貶值,在低息環境下配置房產的成本變低,而購買香港房產仍然是全球投資者們的保值之選,在投資放租前不妨先來了解清楚香港房產的業權問題,避免收租回報遭受損失! 香港房產產權主要分為三種,分別是唯一擁有人,聯權共有人/分權共有人,信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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