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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6日 ·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承認用了捐款近30萬元投注足球,但不同意是「私吞」。 他聲稱自願提供電話密碼給警員,及身體受傷而缺席試槍,被質疑口供前後有出入。 控方展示一個telegram帳戶的對話紀錄,帳戶是用來為「屠龍小隊」眾籌。 2019年11月19日,有自稱台灣人接觸他們,指可捐贈面具、濾罐等裝備;帳戶回應指,比較想要軍火及錢。 從犯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確認這些訊息,是由他回覆。 控方再展示其他對話,提到小隊隊員「預了犧牲」及眾籌目標是500萬元,當時只籌到30萬元。 黃振強供稱,是由被告劉佩凝或另一隊員林銘皓回覆,三人都可登入控制眾籌帳戶;劉佩凝會把捐款「埋數」,再過數到他戶口。

  2. 2024年5月13日 · 2024年5月13日 13:05.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指,視女被告劉佩凝為屠龍小隊一分子。 辯方盤問黃振強女被告劉佩凝是否屠龍小隊成員,黃振強指劉佩凝不在屠龍小隊的通訊群組,雖然不是常規核心隊員,但會視她為小隊一分子。 他引述初次與劉佩凝對話,是看到劉佩凝在一個Telegram頻道聲稱一位示威者是「鬼」,黃振強向她解釋該名示威者是「自己人」,又自稱「屠龍揸fit人」,需要資金買槍。 辯方指,他不是用文字說明要買槍,而是用綠色玩具槍表情符號,有可能是膠槍、水槍的意思,黃振強表示難以判斷,但承認沒有提過買槍的用途,及後亦無再向劉佩凝提及要買槍。 【彙整】「屠龍小隊」案報道.

  3. 2024年5月7日 ·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否認誇大其他被告的參與度。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 辯方繼續盤問控方證人黃振強,質疑如果屠龍小隊的成員知道他計劃射殺警察,其他成員不會參與,黃振強不同意。 辯方質疑他為了得到減刑,誇大其他被告的參與角色,黃振強否認,只是稱知道法庭有機會因為他作證,對他有更寬大的處理。 辯方質疑他是否要令其他被告入罪,自己就可以減刑,黃振強表示沒聽過這個講法。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否認誇大其他被告的參與度。

  4. 2024年5月16日 · 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否認刻意向隊員隱瞞行動及潛逃計劃.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辯方質疑黃振強承認案情中的部分內容不正確。

  5. 2024年5月8日 ·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辯方律師質疑「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刻意向隊員隱瞞在示威用槍和炸彈的詳細計劃,黃振強否認刻意隱瞞。 被告張銘裕的辯方律師繼續盤問黃振強,呈上黃振強和吳志鴻的Telegram對話紀錄。 黃振強在12月5日跟小隊成員開會前,收到吳志鴻發出的兩張地圖,顯示兩個炸彈和槍手的位置。 黃振強指,希望地圖只有他們兩人和槍手知道。 他之後將地圖轉發給小隊「軍師」林銘皓,叫他記下槍手的位置就刪去綠色的標記。 他其後再私訊吳志鴻,指自己都想要一把手槍,趁亂射殺一兩名警員,講明「不要給他的隊友知道」,不過得知屆時會有自製手榴彈後,就放棄親自用手槍的想法。 辯方律師質疑,他由始至終都沒跟隊員交代行動的詳細內容。

  6. 2024年5月29日 · 振強以及6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 代表被告嚴文謙的大律師向黃振強指出,他供稱在2019年12月8日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狀態不好」,是為了掩飾他在該次會面和在庭上作供的說法有差異,又質疑他因獲豁免起訴部分控罪和可能獲得減刑,在庭上所說的不是真話。 黃振強全盤否認。 他又在控方覆問時指,當日清晨約六時被捕時「半夢半醒」,到同日晚上約九時半進行錄影會面期間都沒有睡過覺。 【彙整】「屠龍小隊」案報道.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否認辯方指他在庭上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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