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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今年1月1日起,新入職僱員在開立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帳戶時,須按法例向強積金受託人或職業退休計劃僱主/管理人提交「自我證明」以申報其稅務居民身分,否則將無法完成開戶程序。 < 回到上頁. 返回頁頂.

  2. 此流動應用程式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推出,提供一個一站式平台,讓市民可隨時隨地透過智能電話或平板電腦,查閱強積金基金資訊,以及比較基金管理費和投資表現等。 此流動應用程式設有個人化功能,讓計劃成員可在「我的選擇」內預先儲存多達十個強積金基金,並按個人 ...

  3. www.mpfa.org.hk › info-centre › laws-and-regulations指引 - 積金局 - MPFA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第6H條賦權積金局,可為向核准受託人、服務提供者、參與僱主及其僱員、自僱人士及《強積金條例》所涉及的其他人士提供指導而發出指引,以協助他們遵從相關的規管規定。 指引可由守則、標準或規則等組成。 該等指引並非附屬法例,任何人並不會僅因其違反根據《強積金條例》第6H條發出的指引而招致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但如法院於任何法律程序中信納某指引與裁定在該法律程序中受爭議的事宜有關,則 (a)該指引可於該法律程序中接納為證據;及 (b)關於該人違反或沒有違反該指引的證明,可被該法律程序中的任何一方賴以作為可確立或否定該事宜的證明。 強積金指引的最新變更.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於2024年5月發出七套經修訂強積金指引。

  4. 計劃成員. 常見違規情況. 執法措施及罰則. 教育訊息. 常見問題. 強積金受託人在收到計劃成員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後,會通知積金局,以查核該計劃成員曾否以相同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 積金局亦會主動抽查申請個案,於2013-14至2018-19的五年期間,就有超過400名計劃成員因訛稱永久離開香港提取強積金而被定罪。 積金局透過 電視宣傳 作出呼籲,希望計劃成員引以為鑑,切勿以身試法。 執法措施. 積金局會向涉嫌違反《強積金條例》,在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時提供虛假資料的計劃成員作出檢控。 罰則. 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0及監禁一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00及監禁兩年。 修訂日期: 18/02/2021.

  5. 01/06/2024. MPFA blog - eMPF Platform commences operation this month. More details. The MPFA strives to build a retirement savings system that is valued by Hong Kong people. Visit our page and learn more about the MPF System.

  6. 強積金可以充分利用香港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市場金融產品多元化的優勢,協助計劃成員以穩健可靠的方式積累儲蓄,以獲取基本的退休保障。 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僱員及自僱人士均須作出供款。 制度下積累足額資產,足以應付當前和未來向計劃成員支付退休權益的所需,因此強積金在財政上能持續運作,不需要加重下一代的負擔。 我們參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對「設計得宜的界定供款退休金計劃」所作的建議,與強積金制度的相關設計進行比較,結果顯示強積金制度各主要範疇的設計合宜,以國際標準而言,在多個方面都非常出色。 強積金制度適合用作長期累積退休儲蓄。 計劃成員在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自願性供款,可以壯大退休儲備,符合他們的利益。

  7. 2023年7月16日 ·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今日(7月16日)發表網誌, 表示「積金易」平台是強積金制度實施以來最重要的改革項目,積金局及積金易平台公司用最大力度監督承辦商,全速推進項目。 「積金易」項目於上月取得階段性進展,平台的軟件開發工作已大致完成,意味著系統超過20項骨幹功能即將準備就緒,為日後平台的暢順及有效運作奠定根基。 按現時進度,預計可於 2024 年第二季起展開強積金帳戶資料轉移上平台的程序,並於2025年內完成轉移所有強積金計劃的帳戶到平台。 當強積金計劃逐一轉移到平台後,計劃成員和僱主便可以陸續開始使用平台管理強積金,不但效率會比現時大幅提升,節省下來的行政成本更會根據法例,通過減費直接轉移讓計劃成員受惠,進一步加強計劃成員的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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