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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佳菁/核稿編輯〔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史上最熱的ETF00940,在掛牌首日跌破發行價,股民怒喊是「存骨族」,而被套牢的股民也成立自救會,一度人數超過22萬人。 不過近期00940股價不斷攀升已經快... 財經 2024/05/29 17:08. 與00878大對作! 外資狂敲聯強1.2萬張買到第1大. 高佳菁/核稿編輯〔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國泰台灣ESG永續高股息(00878),換股倒數2天,今(29日)投信賣超第1大為聯強(2346)1萬3613張,其為00878成分股,雖遭00878大殺出,但外... 財經 2024/05/29 16:25. 00940狂補3新兵! 長榮航最猛敲逾4萬張.

  2. 2024年1月9日 · 從馬總統交棒時的股市線圖可以看到台股在馬總統的8年成交量大約在300到500億元之間這當中又有證所稅的衝擊台股欲振乏力最大的原因是兩岸關係很好陸客來台一年直逼600萬人次但台灣的錢源源不絕流入中國......到2015年台灣出現四大慘業』,從面板太陽能LED到DRAM幾乎全躺平。 台灣的股市在兩岸關係大好中,不知不覺過了8年清淡的日子。 謝金河繼續說道:「小英總統上任後,開始推6大核心戰略產業。 一年後,台積電突破200元,市值從1695億美元(約新台幣5.2兆)起跳。 對照今天台積電583元的股價,大家可以想想過去8年台灣的變化。 此外,蔡總統也很關心年輕人的理財,她對零股交易很重視,希望年輕人透過投資理財,關切財經事務。

  3. 2024年5月2日 · 健身器材大廠岱宇國際前董座林英俊與投資人關係經理鍾沛宏於2018年間見公司股票交易量持續低迷為了拉抬股價找來股市操盤手蘇信華協助炒作岱宇公司股票獲利高達7415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將林英俊鍾沛宏及蘇信華等3人起訴。 檢調查出,上市公司岱宇國際前董事長林英俊自2018年至2019年間,為了拉抬自家股票,透過鍾沛宏找上股市操盤手蘇信華謀議,由林出資提供蘇男買賣岱宇公司股票,以操縱股價,鍾沛宏則居中指示、回報,若有獲利由蘇朋分一半利潤。

  4. 2024年5月15日 · 2024/05/15 15: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鈞泰國際(原為悠克國際)、子公司鈞洺創投(原為悠準投資)及鑽藝科技(原為遠程國際)等3家公司前董事長周明青,被控夥同時任悠克國際前顧問陳威橡,進行不實交易,挪用3家公司共1億多元炒股或償還借款之用,高等法院判周、陳應連帶賠償鈞泰、鈞洺、鑽藝各8120萬、2250萬、1500萬元共約1.1億,可上訴。 刑責部份,一審判周明青8年半徒刑,已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鈞泰國際等3家公司提告指出,周明青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11月24日止,擔任當時悠克公司(現更名為鈞泰國際),並同時擔任悠克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悠準投資(現更名為鈞洺創投)及遠程國際(更名為鑽藝科技)的董事長並兼任悠克公司總經理。

  5. 2024年5月18日 · 國際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金融時報Lex專欄指出,輝達以不到9個月的時間,市值從1兆美元倍增至2兆美元,速度之快無與倫比。 儘管達到3兆美元的門檻將艱難許多,然而基於潛在市場規模與訂價實力,輝達有望成為美國最有價值的個股。 標題為「輝達或將是美國最有價值企業」的文章指出,對一些投資人而言,人工智慧(AI)議題的炒作,已將相關個股的估值推升到不合理的程度,然而輝達目前的預期本益比為35倍,相較2022年初的55倍,其估值看起來並不牽強。

  6. 5 天前 · 2024/05/29 15:15.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中壢原懷寧醫院旗下的懷寧護理之家,在醫院爆出無照密醫風波被法拍後,護理之家近期也爆出經營轉讓糾紛。 民進黨前主席黃信介之子黃至君,1年多前投入數千萬資金後發現經營權已移轉給城市健康集團負責人黃成德,憤而提出民刑事告訴;懷寧醫院創辦人吳清彥今(29)日也控訴黃成德未履行合約,爭取拿回經營權。 黃成德今受訪時說,經營權3年前移轉到他的手上,對於「黃至君被吳院長騙投入千萬一事感到遺憾,不便多說」;黃成德說,整起事件受騙人是黃至君,早在2021年他就取得懷寧護理之家經營權,但黃至君是在1年多前被吳清彥騙投入好幾千萬元,這件事跟他完全沒有任何關係,且吳也還欠他錢,對於此事不便多說。

  7. 2024年5月3日 · 2024/05/03 20:1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檢廉偵辦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查出台灣智慧光網聯盟負責人李慶煌一家,涉嫌於台通光電內線交易,不法套利上億元,北檢上月發動約談,聲押禁見李慶煌的兒子兼特助李嘉豪獲准,李嘉豪抗告,高等法院今駁回確定。 高院合議庭認為李嘉豪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操縱股價罪的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實不足以確保追訴,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北院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抗告無理由,故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