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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4日 · 前無綫廣播業務總經理、現任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串謀收受利益案,陳、叢兩人早前就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官司糾纏逾7年,今日終審法院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陳志雲今早由王喜陪同到庭,聽取裁決後,陳甫踏出終審法院即表示「終於可以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陳志雲感謝7年以來身邊親友無保留的信任、無條件的支持、以及無間斷的鼓勵,並形容他們是上帝派遣的每一位天使,給予自己無與倫比的動力。 他說,親友在官司期間,為他承受了不少壓力,沒有他們自己不能堅持至今。 他表示,今次經歷給予他最深的感受,是人與人之間的互愛最重要,因此當身邊的人有需要時,即使是簡單的一句問候,也可以為對方帶來出乎意料的動力,他回應期間,一度回頭望向身後的王喜:
2023年11月29日 · 陳志雲拍片分析TVB最大錯誤。 TVB電視廣播在11月27日宣布將交還一條免費電視頻道,即由現時5條免費頻道變成4條,當中把2008年6月正式開播的J2(82台)、2017年8月開播的財經體育資訊台(85台)合併成新頻道「TVB+」,更有200名員工受影響被裁員。 前TVB業務總經理陳志雲(Stephen)在其Youtube頻道拍片分析事件,更提到TVB的一大錯誤! J2女神丨82台與85台合併 J2女神博到盡深得宅男歡心【多圖】 點擊圖片放大. +3. TVB負債23億元. 在影片中,Stephen也問:「TVB係唔係真係面對咁大嘅危機? 唔可以唔進行一個大規模嘅重組? 他續說:「截至今年2023年6月底,TVB市值15億元,手頭現金不足9億元,負債23億元。
2015年12月18日 · 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貪案,法官將於今日正式將兩人定罪及判刑,最壞結果是兩人被判即時入獄。 有商台員工指無論情況多壞,陳志雲也表現得可接受。 陳志雲昨早沒有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有商台員工認為是「人之常情」,因為過往在上庭前一至兩日,陳亦會請假。 他指出,若陳志雲被判監禁,商台暫未有打算另聘主持替代陳的位置,因為平日陳志雲放假,都會有員工在幕後幫忙,而《晴朗》的其他幾位主持亦可應付工作。 該名員工形容陳志雲性格樂觀及有自信,「他表現到無論情況多壞,也可以接受。 」該員工又指,陳志雲平日樂意與員工分享案情,不會避談,員工都支持陳志雲,但不會陪他到法庭聽取判刑。 「難道要好像葉家寶那樣,有幾個女仔拖着他?
2015年12月15日 · 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貪案,上訴庭早前下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將兩人定罪及判刑,並駁回陳志雲要求暫緩執行定罪及判刑的申請,上訴庭今頒下判詞作解釋。 法官於判詞中指出,除非上訴庭特.
2017年2月21日 · 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於09年於奧海城演出《志雲飯局》現場版,並與前助手叢培崑收取共11.2萬元報酬,兩人早前在律政司兩度上訴下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分別被判罰款8.4萬元及2.8萬元,兩人不服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開審。 陳志雲今日未有到庭,由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到庭旁聽的叢培崑則由曾蔭權案中兩名控方團隊代表,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及大律師黃佩琪,至於曾蔭權代表律師團隊之一大律師陳政龍亦是叢培崑代表律師。 至於控方則由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及曾蔭權案中控方團隊之一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 終極上訴牽涉3項法律議題,包括代理人需要什麼犯罪意圖才能構成《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的罪行?
2015年11月13日 · 無綫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前助手兼思潮公司董事叢培崑涉貪賄案,上訴庭早前頒令將案件發還由原審法官將陳、叢兩人定罪及判刑,案件今聆訊。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申請押後定罪及判刑時解釋,根據機制,若被告今天被定罪,被告可向終審法院就法律觀點提出上訴,但同時亦可就案情裁斷上的不公,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如此一來,兩個上訴同時進行會造成混亂。 謝又指上訴庭的命令中並無指明法官需何時將被告定罪及判刑,法官則指需要法理依據才可押後。 謝回應指若最終終審法院判被告無罪,被告曾有被定罪的紀錄已對他造成極大影響,因陳多年來熱心公益,一旦被定罪,對其聲譽有嚴重影響,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更指「呢個定罪對佢來講係死刑。 相關文章. 陳志雲案上訴庭下令原審法官裁定罪成. 10:38 2015/10/26.
2017年5月19日 · 前無綫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早年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案,兩人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被裁定終極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撤銷。 終審法院今就訟費頒下判詞,指終院早前裁定律政司一方未能證明陳、叢兩人的行為對無綫的業務構成負面影響,反而是有利無綫,律政司一方亦因此未有反對上訴人的訟費申請,但拒絕按陳志雲的要求支付由他被捕起計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因為有關費用並非由律政司的檢控決定而產生。 法官同意律政司說法,故只向兩人批出在區域法院的原審及重審的訟費,及於上訴庭與終院上訴的訟費。 前無綫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早年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案,兩人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被裁定終極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撤銷。 終審法院今就訟費頒下判詞,指終院早前裁定律政司一方未能證明陳、叢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