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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无. 签名. 江青 (1914年3月5日—1991年5月14日),本名 李雲鶴 , 乳名 進孩 、 淑蒙 , 藝名 藍蘋 ,笔名 峻岭 [2] ,女, 山東 诸城 人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治人物、演员、文艺理论家、摄影家、 时装设计 师、 共产主义者 ,是 毛泽东 的第四任妻子(毛为其 ...

  2. 2024年5月21日 · 江青 (1914年3月5日—1991年5月14日),本名 李雲鶴 , 乳名 進孩 、 淑蒙 , 藝名 藍蘋 ,筆名 峻岭 [2] ,女, 山東 諸城 人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治人物、演員、文藝理論家、攝影家、 時裝設計 師、 共產主義者 ,是 毛澤東 的第四任妻子(毛為其第三任丈夫 ...

  3. 2024年5月21日 · 江青 (1914年3月5日—1991年5月14日),本名 李云鹤 , 乳名 进孩 、 淑蒙 , 艺名 蓝𬞟 ,笔名 峻岭 [2] ,女, 山东 诸城 人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治人物、演员、文艺理论家、摄影家、 时装设计 师、 共产主义者 ,是 毛泽东 的第四任妻子(毛为其第 ...

  4. 2024年5月21日 · 江青 (1914年3月5日—1991年5月14日),本名 李雲鶴 , 乳名 進孩 、 淑蒙 , 藝名 藍蘋 ,笔名 峻岭 [2] ,女, 山東 诸城 人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治人物、演员、文艺理论家、摄影家、 时装设计 师、 共产主义者 ,是 毛泽东 的第四任妻子(毛为其 ...

    • 历史背景
    • 审判准备
    • 庭审过程
    • 影响及评价
    • 扩展阅读
    • 参见

    “林彪集团”

    1. 林彪(审前已故) 2. 叶群(审前已故) 3. 林立果(审前已故) 4. 周宇驰(审前已故) 5. 谢富治(审前已故) 6. 黄永胜 7. 吴法宪 8. 李作鹏 9. 邱会作 10. 江腾蛟

    江青集团”

    1. 江青 2. 张春桥 3. 姚文元 4. 王洪文 5. 陈伯达

    其他涉案人员

    1. “主犯”:康生(审前已故) 2. 毛远新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逐渐成为中共实际的最高领导人。在他的倡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对分别以江青、林彪为首的两个政治集团在法律上进行审判和定罪。值得注意的是,中共有意把张春桥的政敌陈伯达划归“江青集团”,以避免林彪问题的复杂化。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任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兼任特别法庭庭长,特别法庭设二个审判庭。决定指出:特别法庭实行公开审判,其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特检字第一号)全文有两万多字,被告人共10人,审判前已公开。...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1号(今中共北京市委旧址、北京市人民政府来访接待室旧址)公开审理此案。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时,第一次开庭,黄火青代表检方宣读起诉书后,庭长江华宣布:江青集团案的被告人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由第一审判庭审理;林彪集团案的被告人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由第二审判庭审理。

    这次审判中,素来与张春桥有隙,且被毛泽东定为“林陈反党集团”的陈伯达竟然作为“江青集团”主犯受审,有学者认为这是又制造的一大冤案。 林彪集团主犯吴法宪受到法院威胁,他回忆说: 另外,1980年12月12日,廖沫沙以证人身份出席江青的第五次庭審,指证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诬陷迫害老干部的犯罪事实,在庭上他曾陈述:“……1955年初,我生病住在北京医院里,江青还到我的病房来,谈起过去上海的情况,还津津乐道,达一两个钟头之久。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完全了解。可见她是故意诬陷我,制造冤案。我被无辜关押了八年多,流放劳改了三年。挨批斗也有几百场,肉体受尽了酷刑,我的满口牙齿都被打落了……”当时江青在庭上对廖沫沙多番辱骂:“放屁!”“你不必作假了。三家村不是你有份?!”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制...

    《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
    《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
    《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
    毛泽东、刘少奇、陈伯达
    文化大革命、反革命
    林彪、九一三事件、五七一工程纪要
    四人帮、粉碎四人帮
  5. 1975年5月3日深夜,毛泽东召集在北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在他的住所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親自講話來劝告四人幫。 這次會議是他生前最後一次主持政治局會議,也是他生前最後一次長篇講話。 談話時,他再次提到「三要三不要」(要搞 馬列主義 ,不要搞 修正主義 ;要團結,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並進一步對江青等四人說:「(你們)不要搞『四人幫』,你們不要搞了,為什麼要照樣搞呀? 為什麼不和 二百多個中央委員 搞團結? 搞少數人不好,歷來不好。 」此後,「四人幫」就成了江青等四人的代稱。 [來源請求] 历史. 四人帮被视为 文化大革命 期间一派重要政治势力,被视为 毛泽东 贯彻其文革思想的主要推手。 [來源請求]

  6. 江青 (1946年1月26日 — ),女,幼名 江独青 ,原籍 广东 普宁 ,生于 北京市 ,舞蹈家、電影演員,现定居 瑞典 。 [1] 生平. 1957年9月27日, 首都机场 ,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右一)拉着江青(右二)向 匈牙利 总理 卡达尔 献花。 左后方为 中共中央副主席 刘少奇 。 1946年,江青出生于 北平 。 后来畢業於上海、由外公開辦的私立國潤幼稚園及國潤小學 [2] 。 8岁时,为了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现 共产主义 、摒弃 个人主义 的号召,母亲将她的原名“江独青”中的“独”字去掉,她由此更名为“江青”。 江青的父亲在1949年之前就一直留在香港。 1954年,在8岁的江青面前,外公因“历史反革命”的罪名而被戴上手铐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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