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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在前年「6.21」包圍警總案中承認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判囚10個月的周庭及判囚7個月的林朗彥其後就刑期提出上訴,其中周庭去年底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她和林朗彥昨日再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陳慶偉指兩人的上訴將轉交上訴庭處理,並會盡快排期。 兩人最終撤回保釋申請。 為所犯罪行「找數」的周庭和林朗彥,昨日由懲教署人員押上庭應訊,可見兩人面容憔悴。 法官陳慶偉甫開庭即表示,本案將轉介往上訴庭處理,而上訴庭亦會給予控辯雙方進一步指示。 代表周庭和林朗彥的大律師譚俊傑在索取周、林指示後表示,兩人撤回保釋申請,並等候上訴庭指示。
2020年12月3日 · 2020-12-03. 黃之鋒(黑衣者)及林朗彥(啡衣者)共戴一副手銬進入荔枝角收押所服刑。 中通社. 分別判囚13.5個月7個月10個月 官斥三犯合謀挑戰警方.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 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2020年12月3日 ·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 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裁判官王詩麗痛斥三人夥同犯案,有預謀、有分工合作,包圍警總無疑是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比其他非法集結案更為嚴重,且堵塞道路和警總出入口,剝奪市民得到及時救助的機會,對市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威脅,而黃之鋒更是組織者,行為十分自私,法庭須判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2020年11月24日 · 大律師譚俊傑為現職設計師的林朗彥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案發時參與程度低,大部分片段看不到他說話亦無煽惑人破壞警總,而事件中亦無人受傷。 另據被告早前的定罪記錄,大多與非法集結相關,本次只是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嚴重性相對而言較低,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詩麗即時反駁指,被告有4次案底為加刑因素,明言將不會考慮非監禁刑罰。 讀文匯報PDF版面. 【黑手落鑊】煽圍警總鐵證 黃之鋒周庭候懲.
2020年7月7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去年6月21日煽惑他人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三罪。 三人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周庭承認被控的兩項罪名,並稱有心理準備或被判監,黃之鋒和林朗彥則拒絕承認所有控罪。 三人獲准保釋至8月5日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屆時將處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以及為黃、林兩人作審前覆核。 黃之鋒林朗彥拒認罪. 案中三名被告,俱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2020年6月30日 · 至於「眾志」最近的記招等公開活動,多由黃羅周三人參與,完全不見身為主席的林朗彥,擺明是一個「掛名主席」。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得民 讀文 ...
2020年11月24日 · 大律師譚俊傑為現職設計師的林朗彥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案發時參與程度低,大部分片段看不到他說話亦無煽惑人破壞警總,而事件中亦無人受傷。 另據被告早前的定罪記錄,大多與非法集結相關,本次只是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嚴重性相對而言較低,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詩麗即時反駁指,被告有4次案底為加刑因素,明言將不會考慮非監禁刑罰。 讀文匯報PDF版面. 煽圍警總鐵證 黃之鋒周庭候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