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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0月21日 · 香港時間. 2021年10月21日 (四) 15:49. Tweet. 張秀賢因身體情況及政治因素辭職新界西屯門元朗荃灣葵青及離島區議會已完成宣誓但元朗區議員張秀賢當日以手術原因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申請延後宣誓但未獲安排宣誓日期。 張今日 (21日)指由於肝臟有腫瘤,再加上政治因素,已經去信請辭,明日 (22日)生效。 張秀賢在社交網站發文指,能成為區議員是畢生榮幸,但其身體情況與外圍形勢一同急轉直下。 他指在過去兩周,因為腸、胃問題在醫院接受手術治療,並在檢查時發現肝臟有小腫瘤,按目前的健康狀況,已難以履行當選承諾,與其抱恙尸位素餐,倒不如在適當時候辭職,思考如何在未來日子繼續服務市民。

  2. 2024年3月13日 · 前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元朗前區議員張秀賢自去年1月底被揭懷疑四處借錢不還遭各方債主聲討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前主席賴得鐘於去年中入稟區院向張秀賢追討14萬港元欠款及利息賴得鐘於昨日12日再入稟高院就張秀賢作破產呈請

  3. 2023年7月6日 · 香港時間. 2023年07月06日 (四) 17:13. Tweet. 被告張秀賢前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元朗前區議員張秀賢今年1月底被揭懷疑四處借錢不還遭各方債主聲討。 繼周一(3日)有人入稟追錢獲判勝訴後,小額錢債審裁處今 (6日)再開庭處理另一申索人入稟申請審裁官在張秀賢缺席下裁定申請人勝訴下令張須償還1萬港元欠款。 申索人是黃泳基,被告為張秀賢。 申索書指,張秀賢於2022年5月25日向申索人借貸2萬港元,承諾同年7月底還清債項,惟至2023年5月,尚欠1萬港元,而且沒提供合理清還方案。 判決後,申索人在庭外指,與張秀賢為中學同學,張當時以大便出血及生意周轉有問題為由借錢。 周一(3日)法庭亦有處理同類案件。 該案申索人是楊浩泉,被告是張秀賢。

  4. 2023年9月30日 · 移居英國嘅政治學者黃偉國喺社交平台貼文話喺倫敦遇見欠佢26萬港元債項嘅元朗前區議員張秀賢估唔到地球咁大睽違已久嘅黃張兩人竟然異鄉相逢都可謂冤家路窄啦黃偉國話唔知係咪個天可憐佢無錢使還是孽緣未清當佢喺倫敦一間餐廳食晚飯竟然撞見債仔秀賢姐姐」。 佢話張秀賢當時係同一位某組織高層「吹水」。 當張見到債主會有咩反應呢? 黃偉國形容「佢見到我們西咗面啞咗數分鐘個樣真係有趣」。 至於何以稱呼張秀賢做「姐姐」,黃偉國並無解釋。 無見對方超過一年半,黃偉國指張秀賢面容依舊,當然亦唔會忘記嗰筆舊債,詰問對方「當時你唔咪一個月還五百蚊畀我咩? 」張秀賢就解釋話依家失業,加上區議會又就快提名,於是就過咗嚟倫敦。

  5. 2023年7月3日 · 香港時間. 2023年07月03日 (一) 15:14. Tweet. 張秀賢被裁定須賠償3.5萬港元及支付80港元訟費前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元朗前區議員張秀賢今年1月底被揭懷疑四處借錢不還遭各方債主聲討其中一名懷疑債主更於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張秀賢追討3.5萬港元以及衍生的訟費。 案件今(3日)開庭審理。 張秀賢沒有出席,審裁官裁定張秀賢須賠償3.5萬港元,另須支付80港元訟費。 申索人是楊浩泉,被告是張秀賢。 據申索人於申索書指稱,在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月1日,他分別應被告要求,以轉數快方式,分別借款2.5萬及1萬港元給被告。 被告曾口頭承諾,會於2023年1月6日前還款,但申索人至今還未收到任何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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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7月31日 · 前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元朗前區議員張秀賢今年1月底被揭懷疑四處借錢不還遭各方債主聲討繼早前有債主入稟小額庭向張秀賢追討欠款外再有另一名債主於上周五7月28日入稟區院稱於前年至去年分5次共向張秀賢借出14萬港元但對方一直未有還款故要求法院頒令張歸還14萬港元欠款及利息。 原告是盧日高,被告是張秀賢。 據入稟狀指,盧於2020年11月5日至11日,3度借款合共8萬港元予張,張答允在11月30日前還款。 盧於同年11月19日及翌年1月14日,再借出合共6萬港元,張答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歸還所有貸款。 惟於到達限期後,張秀賢仍沒有還款。 直至今年2月4日2人達成協議,張同意在今年4月30日至明年1月31日,分4期歸還12萬港元欠款,其後餘下的兩萬港元欠款可獲免除。

  8. 2023年8月30日 · 前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元朗前區議員張秀賢自今年1月底被揭懷疑四處借錢不還遭各方債主聲討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前主席賴得鐘昨29日入稟區院向張秀賢追討14萬港元欠款及利息入稟狀指原告自2020年11月至前年5月期間向張借出4筆合共16萬港元的款項但至今年1月張只還了2萬港元故最終入稟法院向張追討餘下欠款及利息。 原告是賴得鐘,被告是張秀賢。 據入稟狀指,賴於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5月27日,4度借款合共16萬港元予張,至去年2月到達還款限期時,張仍沒有還款。 直至去年10月,雙方達成協議,張承諾自去年11月起每月還款5,000港元,直到還清款項。 惟自今年1月28日起張便沒有再還款,至入稟當日,張只償還了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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