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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27日 · 梁振英, 大紫荆勋贤 , GBS , JP (英语: Leung Chun-ying ,1954年8月12日 — ),生于 香港 ,籍贯 山东省 威海卫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治人物, 副国级 领导人 ,现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曾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3任 行政长官 [2] ,也是前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 非官守议员召集人, 香港测量师学会 前会长及 戴德梁行 亚太区前主席。 [3] [4] 梁振英于 香港回归 前,曾经担任由中方委任的 基本法咨询委员会 秘书长,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的起草事务。

  2. 签名. 梁振英, 大紫荊勳賢 , GBS , JP (英語: Leung Chun-ying ,1954年8月12日 — ),生於 香港 ,籍貫 山東省 威海衛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治人物, 副国级 领导人 ,現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曾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3任 行政長官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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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變動

    1. 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因為涉嫌以公帑租賃自己的住宅單位,於2012年7月12日在廉政公署發聲明宣佈拘捕前一小時宣佈辭職。同年7月30日麥齊光正式離任,由立法會會計界議員陳茂波繼任。(見麥齊光涉貪案) 2. 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2013年5月21日申請暫停所有公職,於5月24日申請辭任所有公職,獲得批准。 3. 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由2012年11月3日起休假(此後無再參加行政會議),於2013年8月1日辭任。 4. 發展局政治助理何建宗於2013年8月2日辭任。 5. 勞工及福利局政治助理莫宜端申請辭任,於2013年8月24日離任。 6. 政務司司長政治助理張秀麗申請辭任,於2013年11月1日離任。 7.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申請辭任,於2014年1月1日離任。 8.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及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於2015年7月21日辭任。 9.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財政司司長政治助理羅永聰於2016年12月12日宣佈辭職。 10.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獲批辭職,於2017年1月16日離任。

    競選政綱

    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於2012年3月25日早上11時結束,有1,132張有效選票,梁振英以689票、60.9%的得票率當選第4任香港行政長官,唐英年和何俊仁分別獲得285票和76票。2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召開第7次國務院全體會議,簽署第616號國務院令,任命梁振英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7月1日,就職典禮舉行。

    當選

    梁振英在當選後出席記者會,被問及會否吸納投票予競選對手唐英年的人士時,梁振英重提「大和解」的觀念,指出「現在開始,已經再沒有梁營、唐營、何營之分,只有一個香港營,所有的香港人都是我陣營內的人。」。 梁振英接受《文匯報》專題訪問時表示,認為領導人需要「知所行止」,必須作好尺度拿捏及判斷。別人形容他為狼,梁振英則認為是解釋自己做事果斷,別人感覺他能夠在短時間內作出決定,其實他已經經過長時間的思考。例如雙非問題,他就曾經以長時間研究及收集民意,才決定推行「零配額」政策。梁振英認為自己公私分明,不風花雪月,在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期間,在會議後就繼續工作,非刻意不合群,而是擔心「無心的話」會製造不必要的風波。政治環保微妙緊張,若果一句說話講得不好,影響很大,所以必須謹言。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第31(2)條規定,當選人須要公開作出法定聲明,表明他不是任何政黨的成員;及書面承諾他如果獲得任命為行政長官,則在任期內不會成為任何政黨的成員;或他不會作出具有使他受到任何政黨的黨紀約束的效果的任何作為。2012年3月30日,梁振英當眾簽署聲明:「本人不是什麼黨員,...

    上任前五司十四局的架構重組被立法會否決

    2012年,梁振英競選政綱中提出「重組政府架構」的建議,由原來的三司十二局改為「五司十四局」(又稱「三司二副司十四局」),政府為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各設立一名副司長,以分擔司長的工作,另外重組各局,包括新設文化局及科技及通訊局等。梁振英認為重組可以使到政府更為有效落實施政理念。 重組政府架構涉大幅增加公帑開支(每年7,200萬港元),二副司的職業權力和三司相同,變相是五司,反對者認為「五司十四局」加大政治分贓,架床疊屋,令政府結構更為複雜,運作緩慢,有必要仔細審議是否違反《香港基本法》原定三司架構。候任行政長官並不建議諮詢和公開討論,被認為接近獨裁,引起爭議。 2012年5月23日,梁振英在多份報章撰寫題為拉布的文章,質疑立法會多個事務委員會討論其改組建議,實際是拉布以圖阻止改組架構,強調通過改組是「急市民所急」。 文章刊登後,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學者批評梁振英違背三權分立。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批評梁振英此舉是向立法會施壓,並指是梁振英有責任在實施前釋除公眾疑慮;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指此舉是行政權干預立法權,違背三權分立的核心價值;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助理教授黃偉國稱梁振英未上...

    杜絕雙非

    2012年4月,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不能保證在2013年於香港出生的「雙非嬰兒」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而香港社會的共識是雙非嬰兒「不是香港解決人口老化的正途」。同年4月26日,醫院管理局決定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婦在該年及次年的預約分娩,確保本地孕婦在公立醫院可優先使用產科服務。隨「零雙非」政策的實施,香港所有公立醫院無限期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婦預約分娩,所有私立醫院也停止接受雙非孕婦在2013年1月1日或以後的預約分娩,雙非嬰兒數目之後大幅下降,由2011年高鋒時的35736人,大減到2013年的730人。不過2013年以後仍有一些雙非孕婦進入香港產子,有人因為入境時虛報懷孕狀況被定罪及判處入獄。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

    梁振英於2013年1月16日發表首份施政報告時,向全香港十八區區議會各撥款1億港元以進行社區重點項目計劃,建設一至兩項大型工程,又或者作為資助區內活動的用途,以落實他於競選政綱中提到提升區議會職能的承諾,體現「地區問題,地區解決;地區機遇,地區把握。」區議會可以自行決定如何使用該筆撥款,而不用再向民政事務總署輪候申請撥款興建地區項目;惟工程若然投資逾2,100百萬港元,則需要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工程也需要按照既定程序招標,預料可以比較原先程序加速一至兩年。該筆撥款亦不限制用以興建工程,亦可以用於資助活動,由區議會自行決定。計劃規定,區議會需要於同年3月31日或者以前訂出項目清單,並且盡量於現屆區議會任期屆滿前、即2015年年底前完成。基於議員普遍不滿意此計劃太倉卒,有關部門於2月6日宣佈將3月月底的訂出項目清單期限更改為開始接受建議日期。 2013年3月13日,社區重點項目計劃於立法會獲得通過首關撥款程序,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以大比數通過支持撥款2,900萬港元,作為支付社區重點項目計劃的前期籌備事務,稍後將會再提交予財務委員會正式通過。

    2012年7月16日,政府宣布於2013年將會投入60億港元實施5項利民措施,包括:提供長者生活津貼、白表人士購買二手居屋、資助於香港島興建賽馬會摩星嶺青年旅舍、增加長者醫療券至1千港元及撥款5億港元創辦設立社企基金。

    推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引起巨大反響,引发全民行動,反對洗腦,7月29日,萬人大遊行
    資料庫:行政長官 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梁振英 涉嫌收取澳洲企業款項事件 ,又稱 梁振英UGL事件 ,起源於2014年10月上旬 香港 雨傘革命 期間,有 澳洲 傳媒報導時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梁振英 2011年 參選特首 後,仍以 戴德梁行 董事身份與一澳洲企業簽訂秘密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5,000萬港元報酬,全部款項均在上任特首後收取。 其後一眾 香港傳媒 陸續地針對梁振英的作出相關的報道。 民主黨 立法會議員 林卓廷 於2017年11月赴英向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英語: National Crime Agency ,簡稱NCA)舉報梁振英。

  4. 2024年3月27日 · 香港繁體. 閱讀. 工具. 梁振英, 大紫荊勳賢 , GBS , JP (英語: Leung Chun-ying ,1954年8月12日 — ),生於 香港 ,籍貫 山東省 威海衛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治人物, 副國級 領導人 ,現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曾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3任 行政長官 [2] ,也是前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 非官守議員召集人, 香港測量師學會 前會長及 戴德梁行 亞太區前主席。 [3] [4] 梁振英於 香港回歸 前,曾經擔任由中方委任的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秘書長,參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的起草事務。

  5. 梁振英. 何俊仁. 唐英年. 曾有意參選人士. 民意調查. 2012年. 2011年. 選舉論壇. 電視辯論. 選委論壇. 民間投票. 泛民主派初選. 港大民調全民投票. 選舉結果. 選後. 國際回應. 爭議. 11.1 政制面對的問題. 11.2 中央政府「欽點」之爭議. 11.3 建制派派閥之爭. 11.4 建制派揣測中央政府取向. 11.5 建制派政商界個別意向. 11.6 對「六四事件」看法. 11.7 浸大民意調查之爭議. 候選人之負面新聞. 唐英年婚外情及私生子傳聞. 梁振英緋聞. 與星島集團的爭論. 西九設計比賽隱瞞利益. 唐英年大宅僭建風波. 旗下競選辦出席江湖人物飯局. 相關節目. 後續. 相關條目.

  6. 梁振英大宅僭建風波 是指2012年6月,《明报揭发當時身為候任 香港 行政長官 梁振英 名下大宅出現多處僭建物 [1] [2] ,曝光及后续情事引起香港社会轩然大波2012年6月21日,《 明報揭發梁振英在 山頂 貝璐道4號 裕熙園 的居所 僭建 了一個面積約110平方呎的三邊密封玻璃 棚 。 而此與他在2011年5月向傳媒公開表示曾諮詢過兩名專業人士「確認山頂大宅沒有僭建物」的說法不一致。 身為產業 測量師 的梁振英承認將原來的木花棚改建為金屬加玻璃結構,沒有向 屋宇署 入則申請,是無心之失,並即日清拆乾淨。 [3] 其後,《 明報 》翻查 地政總署 拍攝的高空圖片顯示,木花棚於2000年9月(即收樓後3個月)仍未出現 [4] ,與購入大宅前已有木花棚的說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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