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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破產要符合甚麼條件? ︳考慮4大條件決定是否申請破產. 當債權人面對追債電話,對家人與工作地點的騷擾時,破產可能是其中一個解決的選擇。 然而,並非所有債務人都適合走上破產之途。 不適合破產的職業. 申請破產並不是一個輕率的決定,必須要權衡所帶來的利弊。 當債務人資不扺債時,才會考慮申請破產,相反,當債務人資產足夠償還債務的話,法庭是不會批准其破產申請。 有部分債務人並不適合破產,例如公務員,而部分專業人士假如破產便會失去專業資格,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另外,一些需要具備誠信的職業,如銀行、保險公司職員亦不適合破產。 根據《銀行業條例》,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必須要通知僱主。

  2. 2024年5月19日 · 個人債務重組程序是透過法院監督與債權人協商還款期限及總額,能避免破產影響信用評分。由專業債務顧問協助執行步驟及還款計劃,可真正擺脫債務問題。

  3. 申請破產有甚麼流程?. ︳認識流程了解破產後生活限制及影響. 甚麼情況下可選擇破產?. 當債務危機出現後,即使通過借錢渡日,但依然無法應付食物、租金及公用服務帳單等基本生活需要,此時申請破產或可幫你卸下財政重擔。. 當法院正式接納你的破產時 ...

  4. 成功個案 大額清數 減債供款方案 債務舒緩 破產 二線清數 債務舒緩 債務舒緩 債務舒緩DRP程序 債務舒緩DRP的後果及責任 債務 ...

  5. 今日就向大家分享一個真實的騙案,男子被自稱銀行職員和律師的騙徒以低息借貸為名,騙走事主349萬的保證金。 這一類騙案在香港十分常見,大部分的騙徒就是捉住當事人被急需用錢的心態,用低息借貸作為招來,拎受害者蒙受損失。 新聞摘要:【警方於上周三 (5日)接獲一名61歲男子報案,指他早前接獲一名自稱銀行職員的男子來電,對方聲稱可提供一個低息貸款計劃,並指可借貸1000萬港元,並誘使他到旺角一商業中心辦公室會面。 騙徒見報案人到埗後,訛稱自己為律師並獲授權代辦銀行事務,要求事主交出保證金。 事主不虞有詐,交出約340萬港元的支票後,未能取得任何貸款或取回保證金,懷疑受騙遂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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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務重組與破產分別 知道了你就懂怎樣選擇 債務重組簡介 定義與目的: 債務重組是一種財務協商過程,旨在允許負債者與債權人達成新的還款條件,以減輕負債者的償債壓力,同時讓債權人能夠回收部分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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