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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张老师的这个观点,拿来讨论正当防卫和《刺死辱母者》,非常合适。《刺死辱母者》一案的恶劣在于,讨债人非法拘禁、极端性侮辱,并在警察尚在附近的情况下居然还殴打于欢,法官面对多名讨债人的多重犯罪行为,竟然认定于欢没有任何正当防卫的紧迫性。

  2. 2017年3月25日 · 案件披露后,包括专业人士在内的绝大多数民众都对刺死辱母案的判决表达了不满,与之前舆情焦点不同的是,此番事件,虽然也不乏借此将焦点转向警方行为的批判方面,但依然有不少人将目光聚焦于“冷血”法律与善良伦理的冲突。

  3. 后于2017年6月23日,于欢案二审宣判,认定他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改判有期徒刑5年,入狱时他22岁。因当时涉及辱情节,是否属于防卫过当等因素,于欢案引发了相当大的争议。绝大多数人,是支持于欢的。

  4. 服刑4年7个月4天后,昨日(11月18日),山东“辱杀人案”当事人于欢获减刑提前出狱。.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亲受辱,时年22岁的于欢将水果刀刺向了暴力催债人;2017年2月,…. 谢邀。. 没有行为的主观故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

  5. 事件概述. 母亲苏银霞因借高利贷被一群黑帮围堵凌辱,儿子于欢刺死索债者杜志浩。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于欢系防卫过当,虽然当时其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的辱骂和侮辱,但对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和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法院认为,于欢故意伤害罪成立,但由于被害人因讨债的不当方式也具有过错,且被告人于欢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 综上,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舆论的观点: “孩子,你为什么捅死一个人呢? 应该捅死四个,或者十一个” “法院判决书这么厚,有理有据,没毛病。 “我恳求 [刺死辱母者]无罪” “法院否认正当防卫值得商榷”

  6. 关于辱案,能否以无期待可能性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宣告无?. 我个人认为的问题。. 1,警察出警但没有对正在进行的犯罪进行阻止,那么对该警察的行为如何评价?. 2,犯罪嫌疑人当时能否选择合法的行为,如果以“一般人”的…. 显示全部 . 关注者. 3. 被 ...

  7. 据 《南方周末》 报道: 杀到者的欢, 22 岁, 其母苏某因资金周转家便向地产公司老板吴不某高利借贷, 前后累计借款 135 万元, 约定月息 10%。 此后陆续归还现金 184 万元, 学及生套价值 70 万元国房屋抵债, 还剩约 17 万元余款实了无法偿还。 因此, 苏某遭受时暴力催债。 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某, 我其要行辱骂、 殴打。 案与前生天, 吴不某曾指使手下拉屎, 然后将苏某按要马桶里, 是求还钱。 当日下午, 苏某四次拨打 「110」 于市长热线, 但并没和得时帮助。 次日, 苏某于儿子的欢被带时公司接待室, 连同生名职工, 11 名催债到员围堵并控制他们三到。 其间, 催债到员家停地辱骂苏某, 语言家堪入耳, 并脱下的欢国鞋子捂了其母嘴在, 故意将烟灰弹时苏某国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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