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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評價時,「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的成本即出售債券所. 得價金)與市價,應分別列為債券資產之成本與市價的減項. ,按總額基礎之成本市價孰低法評價。 (四)損益認列時點:應於現券買回日認列買賣損益。 換言之,「附賣. 回債券投資融券科目留存餘額時所有現券買回均應優先沖. 抵該科目,不可以自有債券部位入帳。 貳、會計科目與分錄. ┌──┬─────────────┬─────────────┐. │ │附 買 回 交 易 (RP) │附 賣 回 交 易 (RS) │. ├──┼─────────────┼─────────────┤. │附承│借:銀行存款 XX,XXX,XXX │借:附賣回債 XX,XXX,XXX │.

  2. 究其債券附賣回交易實質屬融資性質, 依實際借出之金額, 附賣回債券投資」 科目入帳, 並按約定附賣回交易之利率期間分別計列融資利息收入,不產生出售損益故依前述交易實質判斷,證券商應收證券融資款及附賣回債券投資均類似傳統商業銀行的放款, 符合IFRS9 應歸類之採「 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 可賣回債券是什麼意思?
    • 可賣回債券是如何運作?
    • 可賣回債券有什麼優勢和風險?
    • 可賣回債券如何定價?
    • 快速重點整理:可賣回債券是什麼?

    可賣回債券(英文:Putable Bond、Retractable Bond), 這種債券被認為是債券與看跌期權(Put option 一種選擇權)的結合體,所以英文名稱叫做Putable Bond。 可賣回債券意思指的是一種債券上有附加條款,讓債券持有人(投資人)可以在某個時間點之後,按照特定的價格,在債券到期日之前強制賣回給債券發行人(讓發行人買回去), 賣回價格(put price)通常是債券面值(Face Value),當債券有這類條款就可以稱為可賣回債券。 我們在評估一檔債券特性時,也會區別它是 可賣回債券(putable bond)/不可賣回債券(nonputable bond)。 對投資人來說,投資債券就是想賺取利息報酬,當市場利率升高時,一般來說,手上債券的利息可能會低於市場...

    而可賣回債券是投資人額外擁有行使選擇權的一種權利,可以提早將債券賣回給債券發行者,賣回價格通常為債券面值。 利率與債券價格之間存在反向關係,當利率上升時,一般債券的價值就會降低。 不過對於可賣回債券來說,當利率上升時他們能把債券強制賣回給債券發行人,由於賣回的價格是固定的,所以當其他債券都因為利率上升而價值下跌時, 可賣回債券價值則是最多下跌到賣回的價格(put price),不會跌破此價格。 當賣回以後,投資人就可以把資金重新投資於其他殖利率較高的債券,來獲得較好的報酬。 可賣回債券的運作方式舉例如下: 1. 假設A公司發行面值為100元的可贖回債券 2. 票面利率為5.25% 3. 目前的利率為4.25%, 4. 該債券將在10年後到期 5. 投資人有在5年後可以賣回債券給發行人的權利 ...

    可賣回債券的優點:

    1. 對債券發行人來說,發行可賣回債券時可以用較低的利息籌資,而且投資人更喜歡這類債券。因此在風險補償足夠的情況下,對債券發行者來說是非常有利於籌資的債券類型。 2. 對投資人來說,如果未來市場利率上升,可以賣出以較低票面利率的可賣回債券,並將同樣的資金購買其他較高利率的債券。這類債券在利率上升跌幅也比較有限。

    可賣回債券的缺點:

    1. 對投資人來說,可賣回債券在發行時通常利率較低,這代表必須接受相對其他債券較低的報酬。 2. 市場利率下降時,投資人占不到便宜,因為不會在這時機點行使賣回的權利。 3. 對投資人來說,可能會有交易對手風險,因為投資人有權賣回,不代表發行者有錢買回,一但遇到財務不佳的公司仍是有風險。因此這類債券,發行時通常也會提供擔保(例如發行者錢付不出來時,銀行會做為擔保代為付款)。

    可賣回債券本身的特性是融合了債券與選擇權,由於只要牽涉到選擇權定價,問題就會變得很複雜、很數學,因此市場先生覺得一般人仍是抓住大方向就好。 對投資人來說,如果投資的債券屬於可賣回債券,在價格上的幾個重點: 1. 可賣回債券的市價不會低於賣回價格(put price,通常等於票面價值)。除非距離可賣回的時間點仍非常遙遠。 2. 由於上一點因素,也同時會導致可賣回債券的殖利率,會比同等風險的不可賣回債券來的低。 3. 以進場來說,如果你的投資期限比較長,選擇距離可賣回時間仍比較久的債券,價格浮動程度會比較大,可能出現較好或較差的價格。 4. 如果接近可賣回時間或者已過可賣回時間,且利率已經上升的情況下,債券價格就比較缺乏彈性,一般不會買這類債券,這時它的到期殖利率YTM通常遠低於其他風險相似的不...

    可賣回債券(Putable Bond)指的是債券持有人(投資人)可以按照特定的價格(put price),在債券到期日之前強制賣給債券發行人,賣回價格通常是債券面值。
    當市場利率較高時,投資人就會將債券賣回並將所得資金投資於其他債券來獲得更高的報酬,因為對投資人較有利,所以這種債券在發行時通常票面利率較低,因為要彌補債券發行人的損失。
  3. 2019年4月30日 · Paulus Equus. ·. Follow. 7 min read. ·. Apr 30, 2019. 債券附條件交易即附買回或附賣回條件之交易安排re-purchase / re-sell agreement多簡寫為RP及RS交易),在一般商業上乃是企業重要融資手段。...

  4. 2023年10月3日 · 債券屬於穩健型投資投資債券有以下4大優點: 1. 固定收益. 債券跟定存相當類似,都是能定期領利息的穩定型投資工具,因此提供了穩定的現金流。 這對於需要固定收益來支付開支的投資者,如退休人士,非常有吸引力。 2. 風險較低. 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被認為是相對低風險的投資,尤其是政府債券和高信用評級的企業債券。 這些債券的發行者有較高的信用評級,因此具有較低的違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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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評價時,「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的成本即出售債券所. 得價金)與市價,應分別列為債券資產之成本與市價的減項. ,按總額基礎之成本市價孰低法評價。 (四)損益認列時點:應於現券買回日認列買賣損益。 換言之,「附賣. 回債券投資融券科目留存餘額時所有現券買回均應優先沖. 抵該科目,不可以自有債券部位入帳。 2. 貳、會計科目與分錄. ┌──┬─────────────┬─────────────┐. │ │附 買 回 交 易 (RP) │附 賣 回 交 易 (RS) │. ├──┼─────────────┼─────────────┤. │附承│借:銀行存款 XX,XXX,XXX │借:附賣回債 XX,XXX,XXX │.

  7. 附賣回投資通常持有期間非常短可否視為現金及約當現金而無須作續後評價? 1. 屬融資性質之債券附條件交易發生時賣方應另設附買回債券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