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其他人也問了
張彥文為何性格大變?
張彥文與林佩真是誰認識的?
張彥文為何如此慘忍虐殺女友?
林彥俊是誰?
犯案人張彥文 (以下簡稱 張男 )於2013年11月期間,透過網路認識被害人林佩真 [註 2] (以下簡稱 林女) [3] ,兩人於2014年3月期間開始進入交往階段成爲 男女朋友 ,並於同年4月期間開始租屋同居 [9] ,兩人於交往期間只要逢假期幾乎都會外出旅遊,包括到 平溪 放天燈、到 香港 觀光,6個月花費共約新台幣50萬元 [司 2] 213行 。 然而林女發現張男個性容易暴躁 [10] ,更不時翻閱林女手機通聯、筆記本,甚至從 發票 地點、金額、時間點推算行蹤 [11] 。 由於張男還在偷翻閱林女記事本時發現有個 K 註記,認為林女在感情上 對其不忠 [12] ,另有其他交往中之男性友人。 犯案過程 [ 編輯]
2014年9月24日 · 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冷血殺人魔張彥文,台大土木系畢業,原本應該是人生勝利組,沒想到卻犯下殺人罪行。 據了解,高中時的張彥文,開始沉迷電玩,與同學互動變少,成績一落千丈,重考了一年才上大學,名列前矛的資優生受了不小打擊,加上前兩段感情不順利,以及父母只讓大哥留學的不公平待遇,種種原因,可能才導致他性格大變。...
2015年11月26日 · 12月4日一審審理. 29歲的張彥文因女友提分手,要求復合不成,而砍殺女友致死,檢方依殺人、妨害秘密、強制性交、侵入住宅、污辱屍體、恐嚇等罪名起訴,並求處極刑。...
張彥文 (1985年4月4日-) [1] ,求學期間就讀 臺北市介壽國中 ,畢業後考上師大附中資優班,再轉往 建國中學 普通班就讀,大學則畢業於 國立臺灣大學 。 犯案前,任职于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 。 其交往過之三任女友皆從網路上認識 [3] ,就讀於國立臺灣大學時曾率系隊參加「台大我最宅」電玩比賽奪冠,獲 台大宅王 的稱號 [4] 。 被害人 [ 编辑] 林佩真 [註 2] (1992年8月28日-2014年9月22日),自幼出身单亲家庭,由母亲独自靠采收灵芝赚取收入抚养两兄妹。 大學期間就讀 台中教育大学 [6] ,因希望能與住在台北男友距離近一點,故在毕业后特別選擇北上到 台大 附設 幼兒園 實習 [7] 。 關係人 [ 编辑]
审级承审机关 判決日期承审法官判决结果(起诉罪名)一审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2016/1/15林呈樵(審判長)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扣案鈦鋼刀一把沒收 ...二审臺灣高等法院 2017/4/11劉方慈(審判長) ...前判決撤銷。 ...三审最高法院 2017/7/6洪昌宏(審判長) ...前判決撤銷。 ...更一审臺灣高等法院 2018/3/1劉壽嵩(審判長) ...前判決撤銷。 ...張彥文情殺案 [註 1] ,是 臺北時間 2014年9月22日6時,位於 臺北市 松山區 西松國民小學 後門的一起殺人事件,全案經6年半審理,2021年2月25日犯案人被 最高法院 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司 1] 。 當事人背景. 犯案人. 張彥文 (1985年4月4日-) [1] ,求學期間就讀 臺北市介壽國中 ,畢業後考上師大附中資優班,再轉往 建國中學 普通班就讀,大學則畢業於 國立臺灣大學 。 犯案前,任职于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 。 其交往過之三任女友皆從網路上認識 [3] ,就讀於國立臺灣大學時曾率系隊參加「台大我最宅」電玩比賽奪冠,獲 台大宅王 的稱號 [4] 。 被害人.
审级承审机关 判決日期承审法官判决结果(起诉罪名)一审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2016/1/15林呈樵(審判長)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扣案鈦鋼刀一把沒收 ...二审臺灣高等法院 2017/4/11劉方慈(審判長) ...前判決撤銷。 ...三审最高法院 2017/7/6洪昌宏(審判長) ...前判決撤銷。 ...更一审臺灣高等法院 2018/3/1劉壽嵩(審判長) ...前判決撤銷。 ...2017年4月11日 · Abby Huang. 關鍵評論網記者.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張彥文,2014年當街砍死前女友,震驚社會。 去年1月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到二審,高院認為張的邊緣性特質可透過精神科或心理治療修正,改判為21年的有期徒刑。 台大土木系畢業、曾率系隊參加電玩比賽奪冠而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張彥文,在2014年不滿女友提出分手,當街砍死被害人,隨後脫其褲子親吻屍體,駭人行為震驚社會。 一審依殺人、侮辱屍體等8罪,判張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今高等法院作出判決,判刑更輕,改為21年6個月,全案可再上訴。 (中央社)
2016年1月15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大宅王」張彥文前年9月尾隨林姓女子砍殺47刀致死,還當街親吻倒地林女的下體,台北地檢署依殺人、強制猥褻等罪將他起訴,起訴時求處死刑,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張彥文數度求死,並當庭痛哭表示悔意,願意賠償1000萬元,精神鑑定結論認為他仍有教化可能,公訴檢察官因此改求處「無期徒刑以上之刑」,台北地院今天下午4點宣判,張彥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附帶民事求償移由民事庭審理。 林女母親得知宣判結果後過電話受訪說:「不能接受,就判死刑就好了,判什麼無期徒刑」,她說審理時她從來沒和對方說到錢的問題,都是對方在對外講的,「叫他們不要亂講話,道歉都是在媒體上講的,私底下連打個電話問一下的誠意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