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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是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舉、並經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產生。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
www.gov.hk/tc/about/govdirectory/govstructur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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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是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又稱「 香港行政長官 」、「 香港特首 」、「Chief Executive 」、「CE」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首長,在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此職位設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英屬香港 時期的「 香港總督 」一職,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區 政府首腦 的權責,由 選舉委員會 選舉產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簽署 國務院令 任命,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1] 。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規定,香港行政長官每屆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如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離職,繼任人需在六個月內產生;出缺或休假時,會依次由 政務司司長 、 財政司司長 、 律政司司長 署任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又稱「 香港行政長官 」、「 香港特首 」、「Chief Executive 」、「CE」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首長,在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此職位設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英屬香港 時期的「 香港總督 」一職,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首腦 的權責,由 選舉委員會 選舉產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簽署 國務院令 任命,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1] 。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規定,香港行政長官每屆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如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離職,繼任人需在六個月內產生;出缺或休假時,會依次由 政務司司長 、 財政司司長 、 律政司司長 署任 。
行政長官 是香港 政府首腦 ,又稱「特首」,負責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 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負責,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香港總督 的職權。 行政長官由 選舉委員會 選出,並由 國務院總理 簽署 國務院令 任命。 其他 政府主要官員 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除 行政長官 外,特區政府現時由3司15局56部門組成。 第一層是司長和副司長,即 政務司司長 及政務司副司長、 財政司司長 及財政司副司長、 律政司司長 及律政司副司長。 他們均是最高級主要官員,職能類似 英國政府 的 內閣重臣 ,負責制訂香港特區政府最重要的政策方向和政治決定,並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三位司長可以署理行政長官職務。
履歷. 李家超,大紫荊勳賢, SBS, PDSM, PMSM. 李家超於一九五七年出生,在一九七七年加入香港警務處,任職見習督察,並在二 一 年晉升為警務處副處長。. 他曾任職警隊多個不同部門的崗位,包括刑事部助理處長、刑事及保安處處長,以及副處長(管理)。. 他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2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為選出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6屆 行政長官 的選舉,原訂於3月27日舉行,其後因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的關係,宣佈押後至5月8日舉行 [1] 。 本屆由1,461名委員組成的 選舉委員會 選出行政長官。 提名期為4月3日至16日,曾任 保安局局長 的 李家超 取得786張提名票,超過在任選委半數,為唯一取得足夠提名的參選人 [2] 。 2022年5月8日,本次選舉僅有 李家超 一位參選人,投票過程中取得1,416票支持票,8票不支持票的情況下,公佈本次當選人為 李家超 。 他的得票率超過99%,創下歷史新高,成功當選為第6屆特首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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