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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英語: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標準簡稱 香港特區政府 ,正式簡稱 港府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部門 的總稱。 1997年7月1日前, 英屬香港 行政機關稱為 香港政府 (英語: Hong Kong Government /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 [註 1] ,並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沿用大部分原有官僚制度。 香港特區政府首長為 行政長官 ,轄下有多名司局長負責管理政府各部門 [1] [2] [3] 。 歷史.

  2. 2022年6月19日 · *******************. 中央人民政府今日六月十九日根據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任命第六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李家超衷心感謝中央人民政府接受及批准他提名的二十六位官員並予以任命亦衷心感謝中央人民政府對他和他的管治團隊的信任和支持。 政治委任制度下的二十一位主要官員以非公務員條件委任。 他們是︰. 司長.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副司長.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 局長.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

  3. If you want to know the organisation chart of the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you can visit this webpage to see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s of the bureaus and departments. You can also find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links of the main officials and civil servants. This webpage is part of the GovHK portal, which provides one-stop access to various government services and information.

  4.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除國防和外交事務外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基本法》保證國家對香港的各項方針政策維持五十年不變,並制定由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領導的管治體制、代議政制架構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 有關《基本法》的資料. 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是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舉、並經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產生。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 有關行政長官工作的資料. 行政會議協助行政長官決定政策,並就提交法案及附屬法例方面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图是一个详细的图表,显示了香港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机构的职能和关系。您可以通过点击图表上的链接,了解更多有关各个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和服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图是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的一部分,为市民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