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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偉聰(英語: Lawrence Lau Wai-chung,1968年1月4日 — ),大律師,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前香港 深水埗區議會 又一村選區議員。 劉偉聰大學時期是港大辯論隊員及隊長,1993年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畢業,執業前曾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2] ,其後擔任自由黨 ...

  2. 劉偉聰(英語: Lawrence Lau Wai-chung,1968年1月4日 — ),大律師,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前香港 深水埗區議會 又一村選區議員。 劉偉聰大學時期是港大辯論隊員及隊長,1993年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畢業,執業前曾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2] ,其後擔任自由黨創黨主席 ...

  3. 2024年5月30日 · 47人案・裁決理由3|劉偉聰是否支持否決預算案 法官存疑. 民主派47人初選案中,大律師劉偉聰是另一名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不成立的被告,法官在裁決理由指,劉在參與初選時,未有提倡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他們就劉是否支持無差別否決 ...

  4. 2024年5月30日 · 劉偉聰(56歲,獨立) 主要脫罪原因: * 劉未有在參加初選時,提倡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就是否劉支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法官認為有合理懷疑。* 法官指劉的職員或把其名字放入了《墨落無悔》聲明。就劉庭上稱,為免「政治自殺」,因此未有澄清。

  5. 2024年5月30日 ·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6人否認控罪,案件歷時118天審訊,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裁決。 法官今裁定14人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兩人脫罪。 律政司代表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擬上訴,申請獲判無罪的被告須繼續保釋。 法官下令兩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暫定於6月25日聽取求情,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判刑前保釋則被拒,14名罪成被告須還押。 政府去年修例,律政司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於裁決後14日內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並可申請扣押獲判無罪的被告。 控方今午提出擬上訴,並申請獲判無罪的被告在等候上訴期間續遵守保釋條件。 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反對施加保釋條件,自行代表的劉偉聰則表示願意遵守。

  6. 劉偉聰 (英文:Lawrence Lau Wai Chung, 1968年 1月4號 —),係 香港 執業 律師 兼 政治人 ,花名「逆權大狀」,前任 又一村選區 區議員 ,政見同行動上屬於 泛民主派 。 經歷. 佢出身於基層家庭,阿爸係個 巴士 司機 ,阿媽就係個洗車工人,細細個就住響 新蒲崗 嘅 板間房 。 後嚟,佢阿爸攞到咗 公屋 ,於是就搬去 荔景邨 。 細細個嘅佢好唔畀心機讀書,重話「我淨係會用最低力度去考試,如果我用力咁實在太蠢啦」。 響考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嘅時候,佢錯誤分配時間,搞到考唔到大學。 之後佢意識到讀書嘅重要性,於是決定重考。 期間佢曾經響航空公司做電腦系統管理員,亦都考過 懲教署 。 最後,佢好努力咁入到 港大 。

  7. 2024年5月29日 · 劉偉聰是16名不認罪被告人當中,坐在律師席上而非犯人欄內的唯一一人——身為大律師並曾任職暫委裁判官的他選擇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