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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在全球有效,現時已有 17 2個國家和地區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安排。 但請注意,旅客在抵達這些國家時,仍須得到當地出入境機關的最後同意,方可入境。 敬請留意: 本網頁提供一切有關免簽證、落地簽證安排及最長可逗留期的資料僅供參考。 不同國家或地區會不定時或在短時間內更新旅客的入境管制措施 (包括入境簽證的要求)。 在旅遊前,應先查閱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官方網頁或向有關當局了解最新資料。 免責聲明. 本網址內的資料只供參考。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不會對任何因本網址所載資料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入境事務處保留在任何時間刪去、暫時撤銷或修訂本網址內所有資料的權利,並可行使絕對酌情權,無須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

  2. 此文章由香港政府提供,介紹網上預約申請旅行證件,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回港證、簽證身份書及香港海員身份證的詳情,包括如何使用服務、申請所需文件及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等,並可在此進行網上預約。

  3. 旅遊/過境. 顯示全部. 引言. 申請資格. 審批時間. 相關主題. 有關旅遊/過境常見問題. 有關旅遊/過境的入境指南及表格. 有關延長逗留期限的表格. 約有170個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持有人,只要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可無須申請簽證/進入許可來港旅遊 (包括過境)並逗留7至180天。 有關詳情,可瀏覽本處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遊簽證和進入許可規例" 網頁。 有關訪客獲准參與的活動. 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 旅遊/過境.

  4. 旅遊通行證計劃 本旅遊通行證計劃旨在提高商務旅客的流動性,方便那些真正經常前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訪客。 旅遊通行證屬電腦可讀的證件,每本有32頁,有效期為3年,可供持證人多次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每次抵港時,可獲准以訪客身份逗留兩個月。

  5. 旅遊通行證持有人可使用已設置的香港居民櫃檯循簡化的程序,辦理入出境手續。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申請前12個月內,曾訪港三次(入境後離港前往中國內地或澳門地區後再返港的次數除外)或以上。 訪港期間並無不良紀錄,或他可令入境事務處處長信納,他的到訪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帶來相當的利益。 查詢詳情或下載申請表格,可瀏覽 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 。 經常訪港旅客e-道: 經常訪港旅客,可享用香港國際機場的自助出入境檢查( e-道 )服務,簡單又方便。 申請資格: 年滿18歲或以上; 持有有效旅行證件及多次旅遊簽證(如適用) ;

  6. 2024年4月12日 · 從申請電子簽證到入境的流程. (1)申請人於 日本簽證申請中心 網頁提交申請. (2)申請審查結果是可發出電子簽證(eVISA)的情況下,申請人將會獲發名為「 Visa Issuance Notice 」的電子簽證(eVISA) (3)申請人於 日本簽證申請中心 網頁領取電子簽證(eVISA) (4) 在前往和入境日本的旅程中,持有電子簽證(eVISA)的旅客所携帶之行動裝置 (如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 能夠連接互聯網 的裝置)須在 已連接互聯網 的情況下顯示「 Visa Issuance Notice 」。 入境處、機場或航空公司職員等可 隨時 要求旅客出示「 Visa Issuance Notice 」,請確保能夠在需要時出示, 恕不接受相關PDF數據、屏幕截圖及列印本。

  7.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下午17:00(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8. 网上申请来港旅游/过境. 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递交来港旅游/过境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 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 (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 (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 (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 enquiry@immd.gov.hk 查询。

  9. 尼泊爾. **以上資料只作參考,所有簽證資料以領事館官方網頁作準。. - 中國註海外領事館或代辦處. - 香港政府駐海外辦事處. - 香港入境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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