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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聲請通常保護令及一般暫時保護令必須在上班時間才可以到法院提出聲請狀如果以郵寄聲請狀方式提出聲請法院於上班時間才會分案處理。 聲請緊急暫時保護令,法院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不論日間、夜間、上班日或休息日,都有值班人員隨時受理緊急保護令事件。 四、是否必須提出聲請狀? 聲請通常保護令及一般暫時保護令應提出聲請狀。 聲請緊急暫時保護令,可以提出聲請狀,也可以不提聲請狀,而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提出聲請。 五、聲請書狀應記載那些事項? 聲請書狀原則上應記載下列事項: 聲請人非被害人者,其姓名、住居所、送達處所、公務所或事務所及與被害人之關係。 被害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或送達處所、相對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或送達處所及與被害人之關係。

  2. 2022年3月21日 · 我能理解媽媽的用心良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累世業力、福德資糧、八字命運,光是這些就處理不完了,再加上雙姓祖先干擾,日子真的是難過又難熬。人要慎終追遠,祖先一定要祭拜,祖先的問題更要好好處理,否則祖先就會來提醒,干擾就會一直來。

  3. 冤親債主,是自身在累世之中,可能您用各種方式所害的受害者,請不要當他們是瘟神,冤親債主向當事人索討是理所當然的。 如果心態只是有所求、想花錢消災來讓運勢變好、或只是想將冤親債主打發走,那就絕對是錯誤的!

  4. 2021年3月9日 · 一般來說,從過世到出殯的殯葬禮儀流程能分成幾個步驟:臨終諮詢→大體接運→靈堂設置→治喪協調→入殮→告別追思→火化晉塔→後續關懷,從死亡到出殯的治喪期間,以台灣社會的習慣來說一般要10至15天。 費用的話當然會因靈堂大小、法事規模是甚至是所燒的庫錢都有差別。 後來有打聽了一下:較一般的規模花費約是在3、40萬左右,而當時二哥因照顧中風的爸爸也不幸中風,我家的情形當時在專員協助下是花了約15、6萬元就辦好,連納骨塔都是專員幫忙找的八里公塔,也因有照專員指示辦理而得到入塔費用上的減免,才會有選對好的生命禮儀服務專員很重要的體認! 在辦完喪禮後也有稍微研究了一下生前契約,生前契約的優點就是當事人在活著時就已經把喪禮基本所需要的內容先規劃好了,讓子孫不會為因告別式該怎麼舉辦而煩惱。

  5. 2012年3月3日 · 我要檢舉. # 梁淑華律師 # 不動產律師 # 家事律師 # 保險律師 # 隱名合夥 # 出名營業人 # 退夥 # 合夥清算 # 合夥財產 # 侵占 # 背信 # 詐欺. 台長: 梁淑華律師.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房屋買賣預售屋交屋前發現房屋有瑕疵,買方可以拒絕給付相當之價金或主張解除契約. 買方向原地主購得土地後,可否要求原地主將土地上其所有供自用的違章房屋拆除? 法院如何決定子女親權 (俗稱監護權)由誰行使? 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人氣 (37,988) | 回應 (2)| 推薦 ( 0 )| 收藏 ( 0 )|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 (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民事 |.

  6. 像是經過 「提起撤銷信託之訴」 後就可以單方憑勝訴判決塗銷信託關係,然後就可以再強制執行原債務人的房子了。 (註:因為很多人信託移轉前 根本沒有經過專業之規劃;多是出事後臨時隨便找個人頭登記的假信託、及事實上無信託之實僅是詐害債權人的脫產行為,所以實務上訴訟常會遭判敗訴而撤銷原信託關係) 。 也可以利用先 「假處分信託財產」 之手段預防房子賣掉並迫使原債務人必須出面與您協商 (註:假處分與假扣押因本質上不同,假扣押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金錢或債務可獲清償,而假處分主要目的是防止法律關係變更,所以實務上已信託的財產雖然不能聲請查封及假扣押;但若聲請假處分是有可能法院裁定核準的)。 所以,若是債務人信託財產是為了脫產或損害債權人,是很難達到目的的。

  7. 2009年7月13日 · 臺灣地區之公寓大廈常由管委會出面與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簽立保全契約委任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管理公寓大廈若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派駐人員於執勤中怠惰睡覺致竊賊有機可乘侵入行竊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明顯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若有住戶因此受損應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誰有權利請求賠償?則涉及保全契約當事人的認定問題法院似不同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