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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7日 · 職場性騷擾又被稱為潛規則」,《性別歧視條例亦同時保障男性和女性性別歧視條例第25條及第28),無論對任何性別人士作出的性騷擾行為均屬違法某些性騷擾行為甚至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即涉及其他刑事法例),而性騷擾者一經定罪便可能會被判罰款或監禁。 (《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及122條) 在職場中,有很多隱藏的性騷擾行為,例如這些例子: (一)我們在茶水間講黃色笑話時,女同事在場但沒有阻止。 她應該知道這是同事之間說笑,怎麼可能是我們性騷擾她呢? 答:如行為對當事人造成一個在性方面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工作環境,便可構成性騷擾。 行為是否蓄意與性騷擾的定義無關。 (二)我只是在自己電腦桌面上放了一張露骨照,工作到太累時用來「提一提神」,我不是要給女同事看的。

  2. 2023年3月8日 · 據人社部勞動關係司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次發布的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參考文本)》共20條分別對性騷擾定義及主要表現行為公開承諾宣傳培訓職工舉報投訴調查處置工會參與監督等主要內容予以明確同時文本還指導用人單位對舉報投訴人和調查處置工作予以保密要求注意保護個人隱私權通過採取調整工作崗位等措施避免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共26條,以簡潔明了的條文形式,對工作場所女職工勞動就業保護、工資福利保護、生育保護、職業安全健康保護等內容進行了一一列舉。 此外,為保障工作場所的正常生產秩序,文本還對履行程序給出規範指引。

  3. 2022年5月13日 · 逾30%騷擾者為職級較高的同事客戶或服務對象最常見的性騷擾方式是公然談及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平機會認為是次調查反映香港性騷擾情況普遍建議從教育入手改革中小學性教育同時改變職場文化以及修訂性別歧視條例》,規定僱主若無採取合理切實可行的步驟以預防性騷擾應就其工作場所發生的性騷擾行為負上法律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平機會曾在社會上不同界別進行多項性騷擾問卷調查,但資料零散,昨日發表的是首個具代表性的全港調查結果。 去年3月至6月,平機會透過電話成功訪問5,027名年齡介乎18歲至64歲的香港居民(包括外傭),發現受訪者普遍對性騷擾定義的認知程度頗高,「性騷擾認知指數」平均分為80.26(100分最高)。

  4. 去年3月至6月平機會透過電話成功訪問5,027名年齡介乎18歲至64歲的香港居民包括外傭),發現受訪者普遍對性騷擾定義的認知程度頗高,「性騷擾認知指數平均分為80.26100分最高)。

  5. 2022年6月6日 · 涉及色情網上資訊,都屬《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監管。 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任何人如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三條規定,任何人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均屬犯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 不過,本港極少就網上色情內容提出檢控,因為有關法例主要規管傳統媒體或刊物,面對網絡海量內容,只有內容提供者伺服器設於香港才能受到監管,搜證和監控有相當難度。 網絡發展一日千里,立法規管必須與時俱進。

  6. 2022年9月16日 · 性別歧視條例為校園內師生提供免受性騷擾的保障同學之間發生的性騷擾行為包括提出不受歡迎的性要求說一些與性有關的淫穢笑話等亦屬違法行為至於涉事男生提及香港歡迎你更明顯有標籤成分不斷強調身份差異明顯是針對內地人而作出歧視及挑釁的行為亦反映經歷黑暴之後反中情緒仍然充斥校園若不認真處理這將嚴重影響大學的健康發展。 現時港大將事件以學生在舍堂酒後行為不當處理絕不合理,只要求欺凌者「退宿」的手法明顯過於寬鬆,難以警醒其他港大生不能欺凌同學。 要杜絕校園欺凌行為,阻止仇恨情緒在校園蔓延,校方應放棄「大事化小」的思維,以圖淡化事件。 校方不應對涉事3名大學生輕罰了事,而需要向他們作出正式紀律聆訊,作出相應的處罰,例如停課一段時間,甚至開除學籍。

  7. 2022年5月18日 · 本港對互聯網資訊缺乏監管,一直為各界所詬病。 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保障網絡安全,保安局已牽頭有關立法的準備工作。 立法保護青少年免受網絡性騷擾和網絡欺凌刻不容緩各部門要通力協作與時並進加快立法進程保障本港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 香港救助兒童會及香港大學的一項調查發現,過去一年,本港每10名中學生就有4名遭受至少一次虛擬性騷擾,包括非情願地收到網上性裸露內容、性誘惑等,即相等於全港有13萬名中學生曾遭受網絡性騷擾。 調查亦顯示,去年每5名香港兒童之中就有1人遭受網絡欺凌。 利用網絡已成為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青少年對手機、網絡依賴更重,經常會瀏覽網頁,很容易接觸到各式各樣的資訊。 傳統媒體例如報刊、電視、電影,政府設立了嚴格的分級制度,要求內容提供者甄別受眾的年齡,藉以保護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