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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根據香港普通法,舉證責任在投訴人身上,如果你投訴樓上漏水,必須找第三方證明漏水是由於樓上所導致才能夠投訴成功,一般漏水除了上層單位漏滲之外,還有機會是因為外牆及公家喉管,因此在沒有任何舉證之前,樓上沒有理會及推搪責任於法理上是合理的,但當然樓上明知自己漏水卻利用這個法律漏洞則是不合情,這個情況更加需要找公證行幫手處理個案,令到樓上得到應得的懲罰。 Q: 一般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A:這示付法庭處理個案的快慢,一般三個月至一年不等,於審前覆核時要提交公證行報告證明樓上有漏水,如果滲漏的單位未能提出抗辯或任何證明他沒有漏水的報告,他基本上必然會輸掉官司,勝訴的一方便會拿到法庭的裁判令,這樣便可以強制執行要求樓上停止滲水及賠償,因此再提出訴訟前,必須拿到公證行的報告。

  2. A: 根據香港普通法,舉證責任在投訴人身上,如果你投訴樓上漏水,必須找第三方證明漏水是由於樓上所導致才能夠投訴成功,一般漏水除了上層單位漏滲之外,還有機會是因為外牆及公家喉管,因此在沒有任何舉證之前,樓上沒有理會及推搪責任於法理上是合理的,但當然樓上明知自己漏水卻利用這個法律漏洞則是不合情,這個情況更加需要找公證行幫手處理個案,令到樓上得到應得的懲罰。 Q: 一般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A:這視乎法庭處理個案的快慢,一般需要三個月至一年不等。 在審前覆核時,必須提交公證行報告以證明樓上有漏水。 如果滲漏的單位未能提出抗辯或任何證明他沒有漏水的報告,他基本上必然會輸掉官司,勝訴的一方便會拿到法庭的裁判令,這樣便可以強制執行要求樓上停止滲水及賠償。 因此,再提出訴訟前,必須拿到公證行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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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遇到樓上滲水該如何處理? 若財政許可,建議馬上找公證行求助,原因有三: 一)政府部門(食環署及滲水辦)成功檢測出滲水源頭的成功率極低,而且方法落後,只會使用色水的單一測試方法,色水經過稀釋後,滲透力低,政府部門都未能找出滲水源頭,更令樓上單位有不維修及不合作的理由,因為樓上單位業主會認為政府部門都不能找出源頭,便跟他們無關,無需更進,此舉只會對受滲水影響的單位更為不利。 二)政府部門由檢測至發出報告,一般需時半年至一年不等,公證行於檢測後只需兩至三個星期便可以發出報告,若等待政府部門的報告,最終又找不到結果,只會令漏水問題日益惡化,錯過了解決滲水問題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