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 相關
廣告專辦恢復公司註冊,讓企業重新運作,重用被凍結戶口、取回銀行存款。 專業律師辦理,讓除名公司恢復註冊,重用被凍結戶口,取回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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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日 · 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登入首頁,新增「查冊人查冊的聲明」,要求查冊人登入前選取查冊目的,不過沒有包括作新聞報道的選項。 記協主席岑倚蘭表示,查冊是記者做調查報道的重要一環,很多不公義事件都是透過查冊揭露,對公司註冊未有諮詢新聞界就推出新措施感到憤怒,會削弱公眾知情權,記協會約見公司註冊處,要求撤回新措施。 岑倚蘭指出,在網上查冊系統的聲明中,6項選項都沒有列明是作新聞用途,即使有列明,記協亦不贊成,因為查冊涉及不少重要人物與公眾利益有關的資料,事先申報用途,會阻礙新聞工作空間及收集新聞資料。 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登入首頁,新增「查冊人查冊的聲明」,要求查冊人登入前選取查冊目的,不過沒有包括作新聞報道的選項。 記協主席岑倚蘭表示,查冊是記者做調查報道的重要一環,很多不公義事件都是透過查冊揭.
2024年5月3日 · 公司註冊處今日(3日)表示,就早前其「電子服務網站」的個人資料外洩情況,已完成緊急維修,封堵了資料進一步外洩的風險。公司註冊處亦已完成相關的調查工作。調查結果顯示,承辦商在設計系統時,除了提供查冊相關
2021年3月31日 · 程志遠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 (31日)晚上回應落實公司登記冊新查册安排,表示所有查冊人士(包括傳媒)將可繼續取覽公司登記冊上的董事的資料,當中包括董事個人的通訊地址(以取代現有的個人住址)和部分身分識別號碼(就香港身份證而言,為字母另加三個數字),而其他現時可查詢的資料並沒有任何新添的限制。 這些資料連同董事的姓名,已足夠讓查冊人士辨認有關董事的身分;並重申,新查冊安排在繼續容許公眾獲取所需個人資料以確定公司的董事和其他主要人員的身分,以及保障個人私隱之間取得了合理平衡。 財庫局發言人強調,有關新安排與國際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公司法相若: 在2009年開展有關新安排的公眾諮詢時,我們已參考英國及澳洲的做法,而該兩地的公眾登記冊上均沒有載列個人身分識別號碼。
2021年10月25日 · 公司註冊處今日(25日)宣布,11月1日起,使用公司註冊處管持的公共登記冊的查冊人士,須在查冊前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繼續按現行安排作出其查冊目的的聲明,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能作聲.
2021年6月18日 · 第一階段:2021年8月23日開始讓公司可在其登記冊上以董事的通訊地址代替通常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完整號碼予公眾查閱. 第二階段:2022年10月24四日開始,公司登記冊董事索引所載的受保護資料,須以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讓公眾查閱。 在這階段開始後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中所載的受保護資料,將不再提供予公眾查閱。 「指明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提出取覽董事等人的受保護資料;及. 第三階段:於2023年12月27日開始,資料當事人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不提供在第二階段開始前已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所載的受保護資料,並以其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讓公眾查閱。 「指明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提出取覽董事等人的受保護資料。
2022年4月14日 · 為減少社區的人流和社交接觸,公司註冊處呼籲客戶繼續透過每日24小時運作的「註冊易」網站、網上查冊中心,以及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的網站交付文件登記及進行查冊。客戶亦可透過郵遞方式或文件投遞箱交付文件。
2016年5月3日 · 公司註冊處本月起更改查冊安排,要求查冊人士申報查冊目的,而9個選項分為兩部分,包括有關公司的任何相關事宜,與該公司或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往來,但當中並無新聞報道選項,署方亦註明資料只能作本人所聲明的用途,記協批評新安排或令公眾及記者憂誤墮法網而不敢查冊,促撤回新措施。 公司註冊處今晚回應稱,新安排旨在防止有人從公司登記冊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遭濫用,又聲稱查冊選項目的可以涵蓋記者就新聞報道搜集資料。 公司註冊處發言人指,在新安排下,公眾可以繼續根據《公司條例》第45條訂下的合法目的查冊及獲得相關資料,強調公眾的合法知情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