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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編輯]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2. 2024年2月25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英语: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简称 强积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 香港立法局 于1995年7月27日通过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并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 除了少数人士获豁免外,该计划强制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参与。 雇主及雇员双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况下,雇员要年满65岁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质疑 [ 编辑] 强积金实行后,成效受到质疑,包括被指回报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录得亏损,又被质疑行政费高、作为中介的金融机构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对现时的老人无助等负面评价。 [1] 背景 [ 编辑]

  3. 香港繁體. 工具. 積金局辦事處所在大廈── The Millennity 1座(圖中)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簡稱 強積金管理局 或 積金局 ,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縮寫 MPFA )是 香港法定機構 之一根據香港法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的運作。 歷任首長 [ 編輯] 主席︰. 李業廣 (1998年-2007年) 范鴻齡 (2007年-2009年3月17日) 胡紅玉 (2009年3月17日-2015年3月17日) 黃友嘉 (2015年3月17日-2021年3月17日) 劉麥嘉軒 (2021年3月17日-) 行政總監︰.

  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簡稱強積金管理局或積金局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縮寫MPFA是香港法定機構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運作

  5. 香港於1995年制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制性公積金制度在2000年12月開始推行在強積金制度底下僱員和僱主必須按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每個月分別向僱員的強積金戶口注入僱員入息的5%或以上作為供款自僱人士亦須以個人入息的5%或以上的金額 ...

  6.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考試 (MPFE) 是每個在香港從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業務的中介人必須應考的考試。 這個考試限時120分鐘,包含了80條考試題目。 如果考生要在這個考試中取得合格,必須答對70%的題目,亦即80題目中的56題。 這個考試可以分為7個章節。 [1] 爭議 [ 編輯] 職業訓練局 (香港) (VTC)的 高峰進修學院 (PEAK)舉辦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考試 (MPFE) 中面對很多爭議, 主要因為這些考試並沒有由第三方獨立審核過考試題目。 除此以外,這個考試並沒有官方的上訴機制以及任何制衡機制,導致這個考試的合理性成疑。 這個考試的不同語言版本也出現嚴重差異,因此飽受批評。 [來源請求] 參考資料 [ 編輯]

  7. 僱主在向僱員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後可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內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中提取相等的金額以作抵銷立法會於2022年6月9日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有關安排將於2025年5月1日起實施。 [1] 對沖金額 [ 編輯] 2001 年7 月至2016 年12 月總金額為$320 億 [2] [3] [4] 取消對沖機制 [ 編輯] 政府 (2012年)方案 [ 編輯] 第四屆特首梁振英在2012 的競選政綱中提出「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 [5] ,在2017 年卸任前一星期劃線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 [6] 不具追溯力,即實施日期前強制性供款累計權益仍可用以「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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