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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房委会)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府辖下一个 独立 法定组织,是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成立的法定 机构。 负责制定和推行香港的 公共房屋 计划,以满足无法负担私营租住楼宇人士的住屋需要,从而达至政府的政策目标。 [1] 中文名.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成立时间. 1973年4月. 办公地址. 香港特别行政区. 类 别. 委员会. 目录. 1 简介. 2 机构理想. 3 组织构成. 简介. 播报. 编辑. 1973年,为配合当时 香港总督 麦理浩 爵士 之十年建屋计划,屋宇建设委员会、徙置事务处及市政处屋宇建设科合并为房委会,负责管理及规划 公共屋邨。 到了1978年,为了使中产社会提供多一个置业选择,房委会又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

  2. 2024年1月,据港媒消息,香港房委会通过“家有初生”公优先配计划,在指定时段内有新生婴儿的公申请者,可以缩短一年轮候时间,2024年4月1日生效。

  3. 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计划;英语:Home Ownership Scheme)由前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于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公屋的市民提供另一种选择。

  4. 苏屋邨是中国香港的一个公共屋邨,位于九龙深水埗区,是香港房屋委员会其中一个历史最悠久的公共屋邨。苏屋邨是“房委会”前身“屋宇建设委员会”继北角邨及西环邨后策划建设的第三个屋邨,当时被誉为远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地区性住宅计划。

  5. 为鼓励世代同堂,大家庭 的亲人相邻而居,政府还特意设计一种三房式与一房式相连的新组屋,目的就是方便年轻夫妇照顾老人。 4.响应 国家政策 ,可以优先购房

  6. 1 发展历史. 2 改革争议. 丁屋,法律上称为小型屋宇,是香港新界原居民中的男性后人(即“丁”)获准兴建的房屋。 1967年六七暴动后,及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香港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

  7. 内容简介. 播报. 编辑. 《居有其屋中国住房权历史研究》 [1]从人权角度考察中国住房权的历史变迁,期望以史为鉴,汲取对当代住房权保障有益的经验、教训,也希望加深对中国住宅问题特殊性的认识,丰富中国法制史和人权史研究。. 全书梳理了传统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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