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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楊明醉駕判刑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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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12月22日 · 藝人楊明於2020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疑因酒醉下駕駛私家車撞壆,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被監18天,早前向高院就刑期提出上訴,准以10萬元保釋候判決。. 高院法官今(12月22日)早駁回上訴,楊明須即時服刑,明今早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下,聞後表現 ...

  3. 2021年11月4日 · 藝人楊明去年疑因酒醉下駕駛,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他原本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聞裁判官要他還柙候判時突推翻認罪,最終又再認同樣罪名,案件今 (4日)在東區法院判刑。 楊早前求情稱當時駕駛流量不多,事件中無人受傷,且願意就造成損失作全數賠償,望法庭能判非囚禁式刑罰。 裁判官判楊明即時入獄18日,停牌2年,罰款2000元,楊明聞判平靜,並即申請保釋獲准。 官指案情可見楊當時嚴重受酒精影響. 裁判官判刑時稱,即使沒有楊當時的酒精濃度數據,但縱觀案情可推斷出,楊嚴重地受酒精影響,神智不清,沒有能力控制車輛,楊容許自己攝取大量酒精後駕駛,屬極不小心的行為。 雖然楊稱案發後失去工作機會,損失達一百萬元,但裁判官認為是他咎由自取、自招惡果。

  4. 2021年11月4日 · 楊明(原名林樂)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的案件,今日(4/11)下午2:30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刑,他與女友莊思明結伴到法庭等候宣判。 楊明去年8月於半

  5. 2022年12月22日 · 上訴人林樂(41歲,楊明的原名),因2020年8月1日於馬己仙峽道發生的交通意外而被控,他承認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罪,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脫。

  6. 2021年11月4日 · 楊明不小心駕駛案」終極判決 判監18日停牌兩年. 原名林明樂的楊明,於去年8月駕車自炒撞毀八十年歷史石牆,被警方控以「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化驗」共三項控罪上庭續審,早前楊明在庭上否認拒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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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明醉駕判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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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明醉駕判刑5
  7. 2022年12月22日 · 楊明不小心駕駛上訴刑期遭駁回 須即時服刑. 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同日再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 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高院今(22日)駁回楊明上訴,維持原判,須即時服刑。 上訴方早前力陳,參考其他案例,本案判囚18日及停牌兩年是原則上犯錯、判刑過重;楊明(41歲)多年前因不小心駕駛被定罪,現已成長,重申人誰無過,冀法庭寬大處理。 法官陳仲衡一度稱,不論法律團隊提出任何意見,上訴人須為決定負責,更指本案要討論的證據鐵證如山。 為了男友楊明,莊思明六年來人財全奉獻。 (圖片來源:IG@lisa_chng)

  8. 2022年12月22日 · 楊明不小心駕駛案12月22日宣判. 經過9月22日控方陳述後,法官指需要時間考慮,決定延至2022年12月22日(冬至當日)上午10點判決,結果法官在12月22日上午10點宣判上訴被駁回,楊明即時入獄。 楊明沉默現身法院. 案件發生於2020年8月,楊明於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審訊過程中楊明撤換律師團隊,試過以「錯誤提供意見」為由推翻認罪答辯獲批,其後又重新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被判18日監禁、停牌2年等,惟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訴。 今年9月,楊明換了一個剷清新髮型,身形顯得稍有發福。 (圖片來源:TVB娛樂新聞台) 律師「人誰無過」 法官駁斥求情. 楊明的代表律師在9月求情時指「人誰無過」,楊明多年前亦曾因不小心駕駛被定罪,但現已成長,冀法庭寬大處理,並查詢判刑監禁18日是否有調節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