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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9月9日 · 前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破產管理署接待處,繳付$8,000以供支付各項費用及開支 就資產負債進宜宣誓 前往高等法院繳付法庭費用$1,045及就呈請取得聆訊日期及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帕書

  2. 2019年11月22日 · 2019-11-22. 破產後業權誰屬? 破產後債權人可強制拍賣聯名物業? 如何為破產物業解釘? 破產業主需要處理連串資產重組問題,當中物業 業權 是其中重要一環,以下歸納9大常見問題作參考。 Q:破產後物業業權誰屬? A:破產後,破產人的物業的契約會被凍結,即被釘契。 除了全資擁有的物業外,破產人包括聯名物業的半份或部分 業權 ,都會屬於破產受託人名義。 因此,破產人在法例上不再是有該物業的業主。 Q:破產受託人可強制拍賣聯名物業? A:是可以的,根據破產法例,受託人有全權處理破產者名下資產的權力。 Q:聯名物業如破產受託人想賣,另一方不想賣如何處理?

  3. 2021年5月25日 · 破產令解除後 可否再次申請按揭貸款?. 曹 德明 2021-05-25. 根據破產管理署最新數據顯示,今年3月份共有779宗提交破產呈請書的個案,按月急升逾四成;首季累計為1986宗,按年上升逾三成。. 破產原因一般因受經濟環境影響,或個人理財不善如過度借貸,最終 ...

  4. 2020年9月9日 · 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失業率高企,有人認為破產是較輕鬆的出路,究竟破產人士要面對甚麼後果?除了破產,市場上有甚麼其他方案,幫助財困人士渡過難關?今日就一次過為大家拆解。

  5. 2019年11月25日 · 在債務引致的釘契問題上,若業主破產或出售物業,會按權益種類(如政府的稅項必定排第一)及登記的先後而決定分錢的先後次序。 「釘契」涉及的問題,可以通過查冊上看到,主要有下列3項:

  6. 2020年4月23日 · 即使5年內物業已經賣給另一名買家,法庭可以裁決交易無效,並由破產管理署接管物業。 另外,在《破產條例》及《遺產條例》監管下,不論是 私人物業 或居屋,物業3年內不得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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