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5年2月10日 · 首先要說明的是被害人因車禍受傷不管他的傷勢是輕傷或是已經昏迷而達到刑法上所說的重傷害程度車禍肇事者所犯的罪不外乎是過失傷害罪或過失重傷害罪這兩條罪都是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說要有人合法提告檢察官才會去偵查肇事者的刑責法院也才能判刑但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合法的告訴若身分不對提出告訴也沒有法律上的意義。 在被害人意識清楚的情形,除被害人本人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可以親自提告,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36條之1規定委任告訴代理人提出告訴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依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也可以獨立提出告訴,該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的身分,只要是「提出告訴時」具備就可以。 而提出告訴,都須要在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的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告訴期間內為之。

  2. 在車禍發生後如果有請警察到場處理那麼製作筆錄是無可避免的在警察製作筆錄時以下幾點應特別注意:. 1. 在車禍發生時當事人心中難免感覺很氣憤或是驚魂未定建議當事人無論是被害人或是肇事者都應該冷靜地回想車禍當時的狀況仔細地向 ...

  3. 2007年12月30日 · 辭修*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監獄*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大家庭.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去年的八月...我來辭修註冊的第一天...起了個大早...和我媽一起坐著漫長的公車...從敦化南路一直到溪東路...從台北市到台北縣...中間過程經過迷路、找不到轉車的 ...

  4. 2007年2月13日 · 我們那冤死的弟兄們(管仁健/著). 二十五年了,金門「二一三事件」發生至今已經二十五年了。. 戒嚴時代在金門服役過的弟兄,即使忘記了這件新兵在餐廳對同袍開槍的血案,或許也還記得連上主官吃飯要配手槍、餐廳門口要站武裝衛兵的規定 ...

  5. TVBS獨家揭祕. 親人相繼死於車禍 巧合? 報應? 當年撞殘吳淑珍 張榮財 折磨20年. ★(前言)一九八五年的一場車禍,改變了陳水扁、吳淑珍的一生。 雖然後來陳水扁在第二次出庭時主動撤回告訴,但當年肇禍的拼裝車司機張榮財,至今承受著「政治車禍」、扁嫂「半身不遂」的罵名,身為阿扁與阿珍小同鄉的他,如今身在何處? 過著什麼樣的生活? 撰文──溫紳.

  6. 2008年12月27日 · 無奈為了籌辦中山堂音樂會幕後的幫派角逐眷村幫首領山東楊清順偽造車禍害死了哈尼。 這時,小四父親也因為不配合上司貪污,遭陷害而被警備總部拘禁訊問,出獄時已完全變成一個懦弱鄉愿的人。 遇到校方對小四無理刁難,他只會求情而無心爭辯。 哈尼的死和父親的變化,讓道德感極強的小四焦躁不安。 這時他又發現自己的新朋友,公子哥小馬(譚志剛)已經悄悄與小明交往,於是他希望藉由懲罰小馬來實現自己對這個世界的反抗。 可是當他帶刀出門堵在校門口,小馬早已逃走,反而堵到了小明。 歷經人生波折的小明很冷靜的告訴他:「你怎麼就是不明白呢? 這個世界是不會為你而改變的,我就好像這個世界,是不會為你而改變的! 」小四無法忍受這句實話,錯手殺死小明,被捕入獄。

  7. 先幫我擦藥天阿它把我包的好像出車禍. 後來護士說要打手還是屁屁 原本我打手. 想說明天還有美髮課 因為他說打了後來會痛. 先打破傷風 天阿好痛耶(但有點爽= =. 他說第二個會比較不痛 消炎針騙人我絕的第二個. 比較會痛 可能它比較久 後來我相信他說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