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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18日 · 黃之鋒早前承認法律責任,昨在高院判刑。法官高浩文判處黃之鋒監禁3個月,擇日頒布判辭。黃聞判後平靜及向法官點頭。外賣員亦承認責任,判囚21天,緩刑1年。翻查資料,黃為同類案件判刑最重的答辯人。

  2. 2023年4月17日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3人,涉在facebook轉發2019年11月在西灣河開槍警及其家人資料,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 黃之鋒早前承認有關法律責任,今(17日)在高院接受判刑。 法官高浩文聽罷求情後,判處黃之鋒監禁3個月,並向黃表示將擇日頒布判詞以闡述判刑理由。 黃聞判後表現平靜及向法官點頭。 答辯人黃之鋒,與同案的曾子成、李柏納及王國樑,被控藐視法庭。 律政司案情指出,黃之鋒於2020年8月16日在facebook轉載連登帖文,內文公開開槍警及其家人的照片,寫有「我哋老豆係殺人犯」,另附有「香港編年史」的連結,載有他們的個人資料。 黃之鋒的帖文獲4000多人按下回應,有傳媒報道黃涉違反禁制令後,帖文於翌日被刪除。

  3. 兩人就刑期上訴,高院上訴庭昨日裁定黃之鋒得直,接納其量刑起點過高及與其他被告不一致,將刑期減至8個月,其中6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即總刑期減少4個月,梁凱晴的上訴則遭駁回。

  4. 2023年5月25日 · 黃之鋒承認有關法律責任,上月被判囚3個月。 高等法院今(25日)頒下判辭,考慮到黃的地位和情況,認為本案帖文及其帶來的後果是同類違反禁制令案中,「最嚴重的一宗」;另下令他支付5萬元訟費。

  5. 2014年9月27日 · 為被捕者保釋的大律師楊岳橋今早稱,暫時得知有6人被捕,只有兩人能獲擔保,黃之鋒的擔保仍在安排中。

  6. 2014年9月27日 · 被捕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早上在中區警署辦理保釋手續,但保釋申請未獲批准,最新消息指警方晚上約9時搜查黃之鋒住所。 報料 文章

  7. 2017年8月17日 · 當年時任學運領袖的黃之鋒,還有學聯時任秘書長周永康和常委羅冠聰,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針對刑期提出覆核,上訴庭今宣判時指考慮各種因素後,判處黃之鋒入獄半年、羅冠聰入獄8個月、周永康入獄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