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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會由經直接選舉產生的 參議院 議員與 眾議院 議員組成,每個議員代表其 選區 內的 選民 ,但是作為一個整體,國會議員代表整個國家的 選民 ,通過立法來規範政府與人民的行為。
zh.wikipedia.org/zh-tw/立法机关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中國的國家權力機構中居於最高地位,其他國家機構的權力都不能超越。 中華人民共和國權力架構和重要國家機關. 相關資訊. 國家正副主席任期撤限. 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取消國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上限。 2018年政府機構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因應不同時期形勢、環境和需求等變化,分別於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及2018年進行八次大規模國務院機構改革,逐步精簡及完善國家行政機構,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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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4年5月22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簡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全國人大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最高 國家權力 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 立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 議行合一 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 的法律地位高於 行政機關 與 司法機關 。 全國人大行使職權: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立法權;任免權;重大事項決定權;監督權。 全國人大會議閉會時,則由其產生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作為常設立法機關,代為行使其大部分職權。 全國人大常委會與 國家主席 聯合行使 國家元首 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等法律的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實行 民主集中制 。
2003年12月20日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 憲法 [1] [2] [3] [4] ,法理上擁有最高的 法律 效力 [5]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法律制度的基礎 [6] 。 1949年9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 通過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該綱領具有臨時憲法的性質。 1954年9月20日,首部憲法經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審議通過。 此後憲法又經歷了兩次重要修改。 現行的 八二憲法 於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當日公佈施行。 八二憲法其後又經過了多次修正,形成了憲法現行文本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 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 常务委员会 、 国家主席 、 国务院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组成 [1]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均接受 中国共产党 领导 [3]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為憲法規定的最高国家權力機關,設有 常務委員會 ;主要行使 立法權 ,並選出 國家代表 ( 國家主席 )、 行政机关 ( 國務院 )、 軍事 機關( 中央軍事委員會 )、 监察机关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审判机关 ( 最高人民法院 )、 檢察機關 ( 最高人民檢察院 )等机构。
2020年10月23日 ·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2020年10月23日 08:06. 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同时地域大、各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与这一国情相适应,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集中行使立法权的前提下,为了使我们的法律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不同情况的需要,根据宪法“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立法法确立了我国统一的、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具体是: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修改宪法。 修宪权是最高的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大还行使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职权。
中國的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稱《憲法》),《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我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憲法》明文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此外,中國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亦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部分內容闡釋. 相關資訊. 建國以來四部《憲法》 1954年.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確立了中國基本的憲政制度。
2024年3月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簡稱 最高法 、 最高院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最高 國家 審判機關 。 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為終審裁判,不得 上訴 。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 司法解釋 ,監督地方各級 人民法院 和專門人民法院的 審判 工作,依法管理全國法院的 司法行政 工作,及管理、協調全國法院的執行工作 [1] 。 最高人民法院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選舉產生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命的 副院長 、 審判委員會 委員、庭長、副庭長和 審判員 組成,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 常務委員會 負責。 沿革 [ 編輯] 1949年10月22日,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 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