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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傷殘津貼 ,俗稱 傷津 、 殘津 或 傷殘金 ,是 香港社會福利署 為 香港居民 的 殘疾人士 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傷殘老弱津貼」的名義跟日後的 高齡津貼 一起推行 [1] [2] 。. 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兩種 [3] :160 。. 截至2024年2月1 ...

  2. 傷殘津貼 ,俗稱 傷津 、 殘津 或 傷殘金 ,是 香港社會福利署 為 香港居民 的 殘疾人士 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傷殘老弱津貼」的名義跟日後的 高齡津貼 一起推行 [1] [2] 。 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兩種 [3] :160 。 截至2024年2月1日,領取津貼者每月可獲2,070港元(普通)或4,140港元(高額) [4] ,並享有 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底下的票價優惠 [5] 。 此外12-64歲的受惠人每月可領取335港元的交通補助金 [6] 。 歷史. 創立. 傷殘津貼由香港總督 麥理浩 推行 [7] 。

  3. 《 公共福利金計劃 》前稱《 傷殘老弱津貼計劃 》,是 香港政府 對 長者 及 傷殘 人士的一項 社會保障 制度,由 社會福利署 社會保障部負責處理申請。 這個制度是透過每月提供 現金 津貼 ,協助嚴重 殘疾 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 香港居民 應付日常需要。 這項計劃包括普通及高額 傷殘津貼 、 高齡津貼 (俗稱「 生果金 」)(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普通及高額 長者生活津貼 (俗稱「 特惠生果金 」)(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申請以上津貼的人士必須符合特定的資格,包括居港規定、並非在囚人士、領取津貼期間仍然在廣東省(廣東計劃)/福建省(福建計劃)/香港(其他津貼)居住最少60天等。 另外,申請 長者生活津貼 的長者,要經過 經濟狀況調查 。 外部連結.

  4. 《公共福利金計劃》前稱《傷殘老弱津貼計劃》,是香港政府對長者及傷殘人士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由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部負責處理申請。 這個制度是透過每月提供 現金 津貼 ,協助嚴重 殘疾 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 香港居民 應付日常需要。

  5. 2009年11月5日:「殘疾程度達100%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傷殘津貼助人的合資格殘疾人士,將會由社會福利署寄出的有關已核實其資格的申請表。

  6. 至於「殘疾程度達100%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傷殘津貼」受助人,申請人、其家長或監護人在申請有關計劃成功後會收到已證明申請人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身分」個人八達通申請表,之後他們需填寫申請表,然後交到港鐵客務中心 [註 5],以申請該八達

  7. 身心障礙 (英語: Disability ),也稱為 失能 、 殘疾 、 殘障 ,是指由於先天或中途發生 生理 或 心理 損傷,造成個人在社會生活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的狀態。. 20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為了使殘疾人過上儘量正常的生活,對其保護逐漸加強,包括:康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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