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 。 它的 常设机关 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 立法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 和 军队 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 少数民族 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简称“ 全国人大 ”,是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 。 它的常设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特别行政区 和 军队 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 少数民族 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百度百科. 收藏.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播报 上传视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 委员长 ,副委员长若干人, 秘书长 , 委员 若干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5]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4. [1] 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是地方国家 权力机关 。 中文名. 人民代表大会. 外文名. People's Congress. 成立时间. 1954年(全国人大成立) [2] 性 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 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 [1] 全国人大职权. 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 [1] 属 性. 国家机构. 目录. 1 制度构成. 2 制度依据. 3 人大会议. 4 宪法依据. 5 优越性. 6 常务委员会. 7 各级职权. 全国人大. 地方各级人大.

  5. [1-2]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会议时间. 每年举行一次. 目录. 1 会议举行. 2 历次会议. 会议举行. 播报. 编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摘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议召开的日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 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另行决定或者授权委员长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6. 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播报 上传视频.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展开 2个同名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自2023年3月开始。 [1-2] [13] 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2977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9] 。 截至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1人。 [16]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开幕。 [11]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别 名.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任 期. 五年 [1] 代表人数.

  7. 1 选举制度. 2 代表动态. 选举制度. 播报. 编辑. 全国人大代表,通过 间接选举 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全国人大代表由军人选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由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选出,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由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同胞协商选举会议选出。 [3] 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3000人。 省级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1000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人数不超过650人。 [3]从1953年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公布实施起到1995年之前,我国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这一比例调整为4∶1。 至2009年,城镇人口比重已达到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