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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天前 ·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首案「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殺警,昨於高院進入第26天審訊。控方證人、案發時剛離職西廚主管的彭軍壕作供,憶述獲涉案同謀吳智鴻邀請加入新組織,組織發起人除出資安排彭等人到...

  2. 2 天前 · 2019年6月,吳再次聯絡彭,並於7月21日元朗西鐵站事件後揚言「搵鄉黑覆桌」。其後,彭跟吳、曾參選區議員的「大舊」偉德等去元朗破壞。吳告知彭,「大舊」發起無名組織,亦是金主和統籌,吳、彭和許榮等4人是組織的其中一隊(見圖)。

  3. 2024年4月9日 · 南方舞廳過往為「大衛」選角,網劇版有邵仲衡、柳俊江及朱鑑然,電視版有林保怡、劉俊謙,到現在的陳湛文難免被比較,她說:「佢 各有特色,《綠豆》的大衛(林保怡)好壓抑,《絲絲》的大衛(陳湛文)有經歷,故減少了心事重重、偏執,較放開感受。

  4. 2024年4月27日 ·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和串謀謀殺等罪;劉佩凝則否認「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5. 5 天前 · 7名被告分別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榮及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串謀謀殺香港警察,李家田另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6. 2024年5月3日 · 7名被告是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 黃振強昨日繼續作供,控方問及2019年11月24及25日,屠龍小隊信息群組為何提到「20kg」及「票站」,黃稱他與隊員11月25日在三陂坊開會時應有討論,他並預告即將執行用到槍和炸彈的「大行動」,小隊不會親自使用,只從旁協助;黃補充,「20kg」應是指同謀吳智鴻負責的20公斤炸彈,又稱群組內顯示火光的片段與吳一方的引爆裝置相關。 黃續稱,隊中軍師林銘皓提出在12月1日尖沙嘴遊行使用吳的炸彈,並說宜謹慎行事及先「踩線」視察環境;黃稱原本只是上街暴動,因應林的說法就提議在尖沙嘴警署放炸彈,惟林稱「一日未搞掂走佬plan都未有得用」。

  7. 2024年4月30日 · 不認罪7名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劉佩凝。 第二名控方證人黃振強在兩名懲教人員看守下到證人台作供,他在主問下確認去年錄取兩份證人口供,今年初承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餘下控罪不予起訴;黃另獲律政司發出「豁免起訴書」。 6.12起上街 7.21翌日辭職「全情」抗爭. 黃振強供稱,2019年案發時20歲,他中六畢業及完成高級文憑後做搭棚工,同年6月12日開始參與反修例遊行,有份設置路障,及後有「抗警暴、出嚟衝」。 7月21日發生元朗襲擊案,黃因而欲「全情投入」抗爭,翌日辭職。 他在Telegram透過一名女教師認識「家長」,依靠主要為專業人士的律師、議員和記者取得金錢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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